提摩太前書系列(1.10)

提摩太前書5:17~6:2


今日講題: 教會中的長老及僕人(奴僕)


· 今天講的教會人事是長老及僕人(奴僕)。長老是教會中的領袖,對於教會有很大的責任。對長老的態度,應是尊重和感謝。長老多身兼治理及教導教會的責任,我們應尊重長老治理的職份、權柄,聆聽、順服神藉著他們給教會的教導,此外,亦應在實際生活上供應他們。


· 對長老的控告必須有至少兩三個人作見證才接受調查。若長老經證實犯罪而又繼續留在罪中,拒絕悔改,則應公開在眾人之前責備。如此作目的是憑著愛心,盼能悔改過來。


· 當處理這類的事,我們不應持有成見或偏心,當以恐懼戰兢的態度,謹慎處理,否則,他日如何在神面前交代?


· 按立長老不可倉促成事,需謹慎考慮,細心處理,免鑄成大錯,既在別人罪上有份,亦不能保守自己的清潔。


· 罪有明顯的也有隱藏的;善行亦是如此。我們不要只看到人的罪、負面的,就灰心失望,也要看在教會裏,許多人有善行,這些善行也是不明顯的,但終究會顯明出來。這些都要成為我們極大的鼓勵。


· 當時教會成員中不少是奴隸。保羅並不贊成當時社會的奴隸制度,只是在當時的社會經濟裏,要靠這個制度,社會經濟體制才能維持,所以是不得已的作法,是不合適的作法。在教會的歷史上,基督徒在廢止歐美奴隸制度上,都發揮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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