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經歷生命之道
• 全書的第一段:經歷生命之道。我們的神是啟示的神,這個啟示是從第一次的道成肉身,讓一些人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是特別的啟示。約翰用自己親身的經歷來見證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就是要把神的公義、神的聖潔及神的慈愛表達出來。讓我們因信也能進入永生,彰顯神的榮耀。
• 生命之道是活的道,又可說道是神的話語,大有思想和智慧.我們的生命是活出神的話,是會說話的生命.
• 全書的第二段:與神相交之道。相交的定義:是共同享有,有「夥伴」的意思(路5:11)
我們分三點來講:
1、跟神相交的基礎就是要認識神就是光。
2、怎樣保守自己常常行在神的光中;
有罪要認, 認罪得赦免. 不要犯罪,若犯罪, 我們有一位中保。
3、在光中行走應該有的表現。(這一點留到下次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