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污穢的罪人,永無法與神和好。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與神和好,就是藉耶穌基督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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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切只管失去,卻要不惜任何代價持守與主的關係,神就會透過你的生命成就他的計劃。
新約的信徒經歷,是個人對主耶穌基督熱切的愛慕。他是救恩,他就是神的福音。
人無法從神賺取或贏得什麼;屬靈最大的福氣,就是認識自己絕望;若未認識這一點,主就無能為力。
絕不可讓任何事物干擾屬靈能力的分別為聖。分別出來是我們的本份,成聖則是神的工作;我們必須堅心決意只關注神所關注的事。
十字架的果效,就是救恩、成聖、醫治等;可是我們並不是傳這些,乃是傳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宣揚耶穌,果效就自然產生。
我們傳講的資訊,若不提神在十字架上的慘痛,就必無所成,神的能力也無法傳遞給人。
僕人的眼如何注視主人,我們的眼也同樣仰望神,以致對他的容貌認識日增。
除非恢復在神面前安息的心,否則我們對他的信心就盡失,掌管我們的只是對肉體和智慧的信心。
我們往往太過專注於自己的品性,以致不肯在日常平凡生活中,活得像基督徒。要下決心除了神,不把任何人放在心內。
神赦免罪惡,完全是因為基督的死。除了他兒子的死,神無法赦免罪,而耶穌也因他的死而被高舉為救主。
成聖不過是人生命蒙赦罪之後奇妙的表現,在人心中挑起最深感激的,該是神赦免罪。
神的愛等如加略山,一絲一毫不減。神的愛在十字架上完全表現出來,此外別無他處。神惟獨根據主的十字架而赦免人。在那兒,他的心才得以滿足
神救我們脫離罪;我們卻要救自己脫離個性,就是要天然的生命作活祭獻給神,直至因順服而改變成屬靈的生命。
不論代價,不論何方,就是自己沒有任何可選擇的,只求神帶領到達目標。不會質疑發問,只會馬上順服。
要在最卑微的生活上榮耀神,正需要那全能的神在我們裡面,才可以做得到。惟有聖靈在我們裡面,才能使我們完全地屬他。
靈性停滯不前,不可聽其自然,必須到神面前尋出根源。保持與神有正確良好的關係,以致他的智慧能隨時隨地透過你叫他人得福。
成聖就是成為神的兒女,而兒女的生命就是順服--一旦不順服,就立刻直覺地感到一種隔膜。
要經常保持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不是一個祈禱會裡的耶穌;不是一本書中的耶穌,乃是新約中的耶穌,是神成了肉身,把我們治死在他腳前的那一位。
只要我行在光中,正如神在光中,神對我便沒有可責之處,因為他在遠超乎我意識範圍的每一細節中作工。
要攀上神的高峰,絕不可等一會兒,必須立刻去做。犧牲首先在意志裡作成;然後才有實際的行動。
只要你對自己的品性仍感關注,或仍抱個人的野心,就無法與神的心意認同。要與神合一,必須把自己的意念決絕地拋棄,讓神帶你到他對全世界的計劃中。
我們傳揚主耶穌,並他受苦的歷史事實,我們的話就變成神聖;神就使用這些話,因著他救贖的計劃,在聽者身上創造新生。
神鑒察你的心,不是要知道你表面的禱告是什麼,乃是要知道聖靈的禱告。記得要把我們的生命,即使只是人格中的一小部分,看作聖靈的聖地。
用神給你日常的生活際遇,把神安排給你碰到的人帶到他座前,讓你裡面的聖靈有機會為他們代求。這樣,神就能透過聖徒得著整個世界。
在心智上委身,就是把一切與這委身無關的事擯棄;在信仰上委身,在道德上就絕不與其他信仰妥協;在特殊信仰上委身,就把靈交給耶穌基督,決志只讓主居首位。
基督受的苦不是普通人的苦,他乃是按神的旨意受苦,不是照人的看法受苦。只有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才會明白神的用意。
最柔弱的信徒若與耶穌基督相交,在他行動的那一刻,就得著釋放,神的大能就屬他了。
對基督教的熱誠,就是特意把自己的主權捨棄,作耶穌基督的奴僕。若非如此,我尚未踏上成聖之路。
主耶穌不會推我順服他,我必須自己順服。若我猶豫不行,就表明我另有所愛,而這一位與他爭競的,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