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就好像是我們的啟蒙師父,使我們因律法而知罪,引我們到基督裏,因信耶穌基督得以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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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因行律法而得生命,人都是罪人,無法因行律法而稱義,唯有那因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得著神的應許,得到從神來的福分,就是得永生。
神所看重的,並不是從肉身而言的亞伯拉罕後裔;神看重的,是有像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後裔。凡和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都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神的救恩從起初就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若信徒可以藉著行律法而得以稱義,那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就白白犧牲了。
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我們的老我就與主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是一個從基督而來的新的生命。
真理比表面的和諧更加重要。信徒團契的根基是真理,爲了表面的和諧,而在真理上妥協,是不符合神的心意的。
保羅強調,他所傳的福音與眾使徒所傳的相同;那些假師父所強調必須先做猶太人,然後才能做基督徒的福音,是沒有根據的。
神揀選保羅做外邦人的使徒,並在恩典中呼召保羅,神又將耶穌基督的啟示放在保羅的心中,使保羅真正明白主耶穌降世救人與上十字架的意義。
神的僕人最重要的是應當討神的歡心, 而不是討人的歡心。信徒要得神的歡心,這與討從人來的歡心是不能幷存的。
加拉太書,可說是羅馬書的縮寫本,這本書對16世紀的宗教改革有很大的影響。其主要信息,是教導信徒屬靈的自由與因信稱義的真理。
與主聯合,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在活的形狀上也與主聯合。舊的我與主同死,幷能讓我們活出主所賜的新生命來。
亞當將罪性傳給人,但基督將赦罪的救恩完成、賜給人,基督徒靠著信就能活出基督的義來。
基督願意爲罪人而死,從這點就可以看出,神對人的愛是何等深。我們因著基督,進到與神和好的關係。
基督徒不但在順境中喜樂,在患難中也能如此。因著對神的信靠,讓我們超脫今世的患難。
亞伯拉罕的信心給我們很好的榜樣,我們只要跟他一樣,效法他的信,同樣也能得到神算我們爲義。
割禮、守律法、做善功、守日子、飲食、律例都不能成爲得稱義的條件。只有接受耶穌爲我們的救主,才是稱義的唯一條件。
神對人的要求是迷途知返。罪人應當有願意悔改的心,靠耶穌的血洗清罪惡,然後再靠聖靈的力量,過一個成聖的生活。
信靠基督,才能得到救恩,唯獨信心是神所要求的。善行雖然重要,但是不能爲我們賺取永生;要得救,惟有靠著神爲我們成就的救恩。
神在律法之外預備了救恩,耶穌基督替我們承擔了一切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人能得稱義,完全是神做成的工。
基督在十字架上爲人的罪受死,從此我們可以因他的代贖,不再被定罪,乃是在神眼裏成爲一個義人。
神的信實永不改變、神的公義永不改變。唯有藉著接受神所預備的救恩,靠著耶穌基督爲我們贖罪,而得到赦免。
內心的順服比外表的儀文重要。「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爲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林後3:6)
審判是清除罪惡、報應惡人的的方法。神的審判是公義的,絕不會冤枉任何人,他將公平無私地對待每一個人。
基督再來是就是審判的日子。神是公平的,不偏待任何一個種族,救恩由猶太人開始,外邦人也有份。審判是由猶太人開始,外邦人也逃不掉。
神願意以主耶穌的血洗清我們的罪,讓我們靠著主的救恩,重新與神和好。這就是我們得救的途徑。
世人在罪中浮沉,不認識神、遠離神。神對失落的罪人,心中傷痛,希望他們回轉。但是如果人繼續心硬,不願悔改,神的審判也是嚴厲的。
大多數人們都把個人自由、領袖人物、金錢名利、物質享樂,當成偶像來追求崇拜,各種罪行就無可避免的産生。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爲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于信,以致于信。
聖靈的大能,使剛硬的人生出對神順服的心,回應聖靈的感動,就是順服的行動。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爲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幷從死裏復活,這就是福音的內容。離開了耶穌,就沒有其他的福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