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裡互為肢體,就應當彼此分擔重擔,完全基督的律法,因為愛能滿足所有的律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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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用單數字來形容聖靈的果子,這表明出聖靈的果子的合一性,這合一性也應當出現在所有被聖靈充滿的信徒身上,這也是彰顯了神的大能。
順從聖靈引導的生活是一種信心與愛的生活,以愛為規範,以榮神益人為目的。這樣的生活才是真正的自由的生活。
所有的律法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中,唯有愛能使律法得以完全。
一個真正的信徒生活是憑信心順從聖靈的帶領,等候神的救恩在我們身上完成時,神就稱我們為義人。
信徒應有的責任,就是在實際生活中要在真理上站立的穩,堅定保持主裏的自由,不再做律法的奴僕。
撒拉因著神的應許生以撒,成爲所有憑應許得生命之人的母親。我們也是憑著神的應許與恩典成爲神的兒女。
保羅也曾經受律法的捆綁。保羅希望加拉太的信徒能像他現在一樣,在神的恩典裏自由的生活,不要靠守律法來換取神的救恩與喜悅。
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信徒,都是神的兒子與耶穌基督一起為後嗣,繼承神的產業,不再是奴僕而是主人,使我們與神有生命的連結,這是神的慈愛與恩典。
我們的盼望在乎神。主要再來救我們,脫離這敗壞的世界,我們將要與主永遠同在。
靠聖靈的幫助治死肉體,不讓肉體的引誘在我們身上發生功效,我們就能脫離死亡權勢的控制,得以活在神的面前。
不能隨從肉體,而要順從聖靈而活。每日的生活都要順從聖靈的帶領,不要輕忽聖靈在內心微小的聲音。
凡事順服聖經中的教導,倚靠聖靈的帶領而行,就能與主建立和諧的關係,這就是平安喜樂的泉源。
基督爲我們付上了贖罪的代價,我們才得以從罪中得釋放。因此我們在神的面前,罪得以赦免,被稱爲義。
人陷在罪中,沒有能力自己救濟,因爲身陷罪中,無法自拔。然而神隨時願意拯救我們,只要我們向祂呼求。主是信實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律法是來自神的,目的是讓人分別爲聖,它有份于神的聖潔,彰顯出神聖潔的屬性。只不過律法不能讓我們稱義,也不能使我們成聖。
脫離律法,是不再被舊約那套從外在約束人的律法制度所轄制,而是靠著聖靈從內在更新我們的生命、管制我們的生活。
基督徒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是得到神的獎賞。這個目標支持著我們,讓我們忍受成聖過程中所要付出的辛苦。
信主的人與過去不信之時最大的差別,就是生命的主權發生了轉移。當主權改變之後,就要活出與主權改變之後相稱的生活,走成聖的道路。
律法,就好像是我們的啟蒙師父,使我們因律法而知罪,引我們到基督裏,因信耶穌基督得以稱義。
人不能因行律法而得生命,人都是罪人,無法因行律法而稱義,唯有那因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得著神的應許,得到從神來的福分,就是得永生。
神所看重的,並不是從肉身而言的亞伯拉罕後裔;神看重的,是有像亞伯拉罕一樣信心的後裔。凡和亞伯拉罕一樣有信心的人,都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
神的救恩從起初就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若信徒可以藉著行律法而得以稱義,那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就白白犧牲了。
當我們重生得救的時候,我們的老我就與主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是一個從基督而來的新的生命。
真理比表面的和諧更加重要。信徒團契的根基是真理,爲了表面的和諧,而在真理上妥協,是不符合神的心意的。
保羅強調,他所傳的福音與眾使徒所傳的相同;那些假師父所強調必須先做猶太人,然後才能做基督徒的福音,是沒有根據的。
神揀選保羅做外邦人的使徒,並在恩典中呼召保羅,神又將耶穌基督的啟示放在保羅的心中,使保羅真正明白主耶穌降世救人與上十字架的意義。
神的僕人最重要的是應當討神的歡心, 而不是討人的歡心。信徒要得神的歡心,這與討從人來的歡心是不能幷存的。
加拉太書,可說是羅馬書的縮寫本,這本書對16世紀的宗教改革有很大的影響。其主要信息,是教導信徒屬靈的自由與因信稱義的真理。
與主聯合,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在活的形狀上也與主聯合。舊的我與主同死,幷能讓我們活出主所賜的新生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