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聖經的方法,一個重要的因素是要讀得愈細愈好,要讀到裏面,印象就愈清楚。還要有聖經的根據和解釋,並從聖經中其他方面的輔助去找答案。如上回提到但以理7:7-8的要點是第四獸,十角和一小角的解釋,它們分別代表羅馬,它的體系,和敵基督的人。
• 讀經的領悟,要精細地讀並要進入聖靈的事實。所以讀經的方法就是找出事實和問題,去加以思考和默想,才能進入聖靈的事實。
• 讀得愈仔細,要讀到裏面,印象就愈清楚。這要從宏觀的角度,作前後,上下的比較。好比啟示錄21,22章所提到的生命樹,河,黃金寶石珍珠,對照創世記1,2兩章也提到相同的事物,經對照比較,才明白後者表明神的計劃,前者表明神的計劃的完成,而聖經從創世記3章一直到啟示錄20章就是神的工作了。
• 又如該撒和猶大,比較他們的悔改。該撒深明主是赦罪的主,他的悔改是真正的,徹底的;而猶大的後悔是一個事實,並不相信主是救贖的,因此他們兩人的遭遇和下埸是截然不同的。
• 又如彼得對主的說話和行動。他曾叫主離開,但也曾不顧一切跳到水面上行走與主親近。當我們詳讀和細想,並比較這些經文,就會感覺到其中彼得對主的認識深與不深的時空背景,才會有收穫。
• 讀經要進入聖經內的靈意。神的話的背後是靈,我們讀經知道了事實和道理只是表面的,還要接觸到背後的靈,所以要有屬靈的生命,即接受和遵行聖靈的引導,感動,責備和啟示,這樣才能真正的觸摸著神的話和神的靈了。
• 例:太11:29所講的負軛,那是事實和道理,再深一層用靈去讀,軛就是木頭,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就是與主同死,我們的思想行動就不再受到屬肉體的轄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