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講題: 作門徒的代價
• 古代作門徒超過今天師生祇傳授知識理論的關系,當時門徒與主耶穌吃住在一起,學習效法主耶穌的教導,生活態度,和性情品格。基督徒不只是基督的學生而已,更準確的說是基督式樣的人,是小基督;基督徒不單見證基督的死,也見證他的復活,在一切事上效法他的榜樣。
• 作主門徒要付代價的有三方面:
1. 要愛主勝過愛世界上的人、事物;人們常常是愛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愛自已性命,視為首位。然而基督徒願把主耶穌擺在第一位,願為神的國度,為遵行神的話語、誡命,捨棄世上所愛所珍惜的,看重的東西,例如:捨棄自已的時間、金錢來事奉主,被人排斥,憎惡,唾棄,甚至遭當局的逼迫,為主甘心受辱。
2. 作門徒要背自已的十字架來跟隨主,十字架是古代酷刑,今天其意義是捨己,為主甘心把身體獻上為主所用,成為新造的人,不再是老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能見證主耶穌,為神作工,榮耀神。
3. 作門徒要撇下一切所有的,效法主與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也一同復活。主耶穌用鹽作譬喻,如果門徒像鹽卻無味,祇剩下雜質,就再沒有用途了。
• 走信仰之路不必畏懼,神必與我們同在,神的恩典夠用,能幫助我們走這條道路,使我們成為基督式樣的人,成為聖潔,榮耀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