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四4—5。
神给了亚当一条最小最容易守的规条,亚当守不住犯了罪。亚当的后代更不如亚当。神也知道人肉体的软弱不能行律法,神为什么又为以色列人设立了许多律法与规条呢?神对以色列人设立律法就是叫人知罪,知罪以后就要到神面前寻求救恩,但是律法最大的功用,就是要叫基督显露出来。有一位能因律法称义的,就是基督,而且基督所行的远超过律法的义,他的义显明了神的义。所以主耶稣生在犹太国律法之下,祂自己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祂生在律法之下,为要成全神的律法。
主耶稣生下来以后,就按神的律法行事,满了八天行了割礼,行割礼之后起了名字(路二21)。等到满了洁净的日期,就到圣殿里行洁净的礼,用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献了祭,把头生的儿子赎出来献与神。到了十二岁的时候,祂又按着神的律法,到耶路撒冷圣殿中去过逾越节,祂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人人都希奇祂的聪明,连祂的父母也希奇。十二岁就以天父的事为念。但因又是人子,就跟随父母回到家中,并早顺从他们。这是主耶穌孝敬父母,遵行诫命中的第五条。虽然祂爱神,愿住在神的殿中,以神的事为念,祂终于回了家去,听肉身父母的话。
祂三十岁的时候要开始祂传道救人的工作,祂首先到约翰那里去受洗,本来主没有罪,不用去受悔改的洗,因为约翰的洗是悔改的洗。约翰因为自己给祂解鞋带也不配,不敢给主施洗。主耶穌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祂”太三15。
主耶穌为了要完成律法的义,件件事都按摩西的律法而行。到祂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撒但对祂的引诱攻击远远超过了对亚当、夏娃的试探。主没有像亚当、夏娃一样听撒但的引诱,祂得胜了。在祂传道的日子里,祂没有一件事犯罪,倒是件件事都听神的吩咐。神怎样指示,祂就怎样作。
不但成全了律法,也成全了先知的预言。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还想着先知为祂说的预言是否完全应验了。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以后,“主耶穌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人就把醋送到祂口中,“耶穌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瑰(原文作灵)交付神了”约十九28—30。
天地要废,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预言都成全了。不但是诫命中更大更重的都成全了,连最小的一点一划也不放过,都成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