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 靜夜亮光

受膏者必被剪除,却不是爲祂自己。(譯者另譯)(一無所有。)(但理書九:26)

祂的名當受稱頌,祂沒有理由死。罪不能損害祂,因此死亡對祂是無權的。無人能以任何理由攫取祂的生命,因爲祂沒有得罪任何人。甚至無人能藉武力殺戮祂,除非祂自願將自己交付于死。但是請注意,一人犯罪,他人受苦!我們觸犯了公義,却在祂之內到償還。如河的泪水、如山的獻祭,如海的公牛血、成堆的乳香皆不能除去罪。但是耶穌爲了我們被剪除,憤怒的緣由立即去除了。罪永遠被對付了。愛使拯救者爲與祂爲敵的人付出了生命!然而,只佩服無罪的代替有罪的流血之奇妙是不够的,我們必須確實明白這事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用。彌賽亞受死的目的是爲了祂的教會之救恩。在那些祂將自己的生命作爲贖價救贖回來的人之中,主耶穌是否作了我們的替身?我們曾否因祂的鞭傷得到醫治?若我們無份于祂的犧牲,那將是何等可怕的事啊!若真是這樣,寧願我們沒有生在此世!對那些相信主耶穌的人,祂是一位現在的救主,與上帝和好的血已經灑在他們身上了。讓所有信靠彌賽亞受死功效的人,每當紀念祂時都能喜樂。讓向上帝的感恩引導他們向祂獻上最豐富的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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