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 活水二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苦切齿了”太二十二1l—13。
这是主耶稣用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的比喻,讲说进天国的各等人。
王请了许多宾客来赴筵席,前一帮原来被召的都借辞不肯去,还有人凌辱王的仆人,把王的仆人杀了。“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毀他们的城”太二十二7。这是主耶穌比喻犹太人不要天国的救恩,反而杀了王的仆人,以至亡国,从此救恩就临到外邦人。
外邦人原来不是被召的客人,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但他们一请就到,坐满了筵席,但有个条件,必须穿上王预备的礼服。这礼服非常重要,穿了礼服的就有权利坐在王的筵席上,吃王所预备丰盛的筵席。不穿礼服的,就要被捆起手脚来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因为他违背了王的命令。他不能在天国里坐席,这件礼服是何等关系重大。
这件礼服是代表神的义,进天国的人,必须用神的义如圣洁的礼服穿在身上。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罗九30。
圣经上用衣服代表义,先知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我们能进天国完全靠基督的义,就是神的义,没有一个人能因自己的义而进天国。
但其中有个不穿礼服的也来赴筵,结果被王丢在黑暗里,他为什么不穿礼服,因为他不信不听王的命令,虽然不信不听王的命令,但他也来在赴筵的人中,到王观看宾客的时候,他不看所召来的人是善是恶,税吏也好,娼妓也好,杀人的强盗也好,王都不论,祂只看他身上穿没穿礼服,赴筵席惟一的条件就是这件礼服。这件礼服不用花钱买,也无处可买,是白白赐给一切来赴席的人,只要人肯要,王就賜他一件,有了这件礼服,无人能从王的筵席上把他赶出去。“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3。“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
我们到神面前来的人,首先必须相信神的儿子基督耶穌和祂的宝血,信的人就得着神所赐的义。基督的义能遮盖我们一切的不义,若没有基督的义,我们就不能进天国。“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人若要进天国,必须先得这件礼服,就是基督的义,那个被丢在黑暗中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信,没有基督的义,所以被丢在黑暗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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