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腓立比书一:27)
行事为人包括我们生命的全部过程,和在世上的一切行为。希腊原文中,这个字强调的是公民的行动和权利。因此,上帝命令我们的行为要像新耶路撒冷的公民,使基督的福音得荣耀。福音原本十分简单。我们的仪式、言词、衣着和全部的行为皆需简单化。这是美丽的中心内涵。福音是完全真实的。基督徒的生命若缺少真理的珠宝就失去光辉、毫无价值。福音是不怕一切的福音,勇敢地向世人宣告真理,不论人喜爱与否。我们必须同样忠诚、不畏缩。但是福音也是十分温柔的。请注意福音的基本精神:“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太十二:20)让我们以温柔的言语和行动来赢得人。福音更是无比的爱。它是上帝向失丧堕落的人所发出的爱之资讯。基督向祂的门徒发出最后的命令:“你们要彼此相爱。”(约十三:34)但愿在圣徒之中有更多的爱和更强的合一。但愿向那些最恶劣、最卑贱的灵魂有更多的温柔怜悯!我们必不能忘记基督的福音是圣洁的。它永不接受罪恶,唯有经过赎罪才能得赦免。如果我们的生活要与福音相称,就必须规避每样阻挠我们完全顺服基督之事。为了祂,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其他人,我们必须日复一日的奋力,使我们行事为人与祂的福音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