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六51。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六53—57。
神造亚当以后,叫人吃树上的果子,以后又加上田间的出产,叫活物吃地上的青草,到了洪水以后,神叫挪亚和他的后裔可以吃肉,但不可吃血。神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九3—4。
后来神又在律法中重申这一命令。“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利十七12。
神在古时不准许人吃血,不但是以色列人不可吃血,寄居的人也不可吃血。神对挪亚所说的话,是对全世界的人说的,全世界的人都不可吃血。在外邦人中不可吃血的命令早已失传,不被人记念,但是以色列人有律法书存在,所以他们仍守着神的命令。神说:因为血中有活物的生命,因此吃了谁的血就有了谁的生命,律法的总归就是基督,基督的血中有基督的生命。一切的血都不可吃,惟有基督的血可以吃。
自从亚当犯了罪,世上的活物也都变了质,有了罪,在他们的生命中都有了罪,吃了他们的生命,也就在他们的不法中有分,人吃了谁的血,就染了谁的污秽,所以人不可吃动物的血,这是神用比喻叫人明白真理。
主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有了人的血肉之体,祂向世界呼吁,来吃祂肉,喝祂血的就可以得着祂的生命,在末日祂要叫那些吃祂肉喝祂血的人复活,当时犹太人听了非常奇怪,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如何可以吃人的肉喝人的血?
主耶稣是神的儿子,祂没有罪,祂的肉和血是圣洁的,祂血中的生命是不能死的生命,吃祂肉,喝祂血的人就要因祂的生命永远活着,虽然肉体死了,也要复活。犹太人仍不能明白,主耶稣明明地告诉他们:“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身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他们不吃主的肉,不喝主的血是因为他们不信祂是神的儿子。
“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十三5。信心使我们得着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