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五:18)
一个人若从律法的观点来看他自己的品格和地位,结果必然会使他绝望。倘若我们按照律法受审,没有一个人是公义的。能知道我们是活在恩典的国度之下而非律法之下,是何等的福气啊!问题不再是:“在律法之前,我是否完全?”而是,“在基督耶稣之内,我是否完全?”那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我们不需要问:“我是否自然地无罪了?”反当问。“我是否已在为罪人和为污秽的人所开启之泉中洗净了?”问题不在于:“我自己是否能取悦于上帝?”而是:“我是否蒙主接纳?”基督徒从西乃山顶正视祂的失败,因而对他的救恩生出警觉。若能藉加略山之亮光来明白他的身分更是上乘。他说:“我的信心中有不信,因此这信心不能救我。”倘若他所重视的是信心的物件而非他的信心,那麽,他会说:“祂永不失败,所以我是平安稳妥的。”他对所盼望的事叹息道:“唉,因为焦虑眼前的事,使我的盼望受损模糊了。我怎能被上帝接纳?”他若考虑盼望的基础,就必见上帝的应许是确实的。无论我们的疑虑是什么,上帝的应许永不改变。靠圣灵引导进入福音的自由比带着律法的销链更为自由。以基督是如何来审判你自己,而不以你自己是如何来审判。撒旦总是借着提醒你的罪过和不完全来搅扰你的平安。唯有靠着信心紧握福音来面对祂的控告,你才不致被捆绑之轭缚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