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十二月二十三日
撒但不但能在我们心中放进不对的意念,它也能把我们心中的好意念夺了去,它常使人忘记神的话。犯律法的人,不是不惧怕刑罚的,但他们正犯罪的时候,就忘记了刑罚的可怕。谁叫他们忘记的呢?就是在他们心中放恶意念、在他们心中运行的那恶者。
主耶稣说: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太十三19)所以忘记神的话,有时是记忆力不强,有时并非记忆力不强,是撒但在我们心中的工作,是撒但蒙蔽了神的话。
有人在聚会的时间好睡觉,这也是魔鬼的工作,他听闲话的时候不瞌睡,听故事的时候也不瞌睡,惟独听真理听神的话的时候就睡觉,这显然是魔鬼在他身上工作,叫神的话不进入他的心。为什么魔鬼这样蒙蔽他,就是因为他没有寻求真理的心,没有爱慕真理的心。
有时人在别的事上记忆力很好,人所说的闲话他都一一记住,多年的事他都记得很清楚,就是记不住神的话;到礼拜堂去礼拜,还没出门就把所听的道忘记了,这也是魔鬼的工作,因为这是反常的事情,能听明白别的话,也当能听明白神的话;能记忆别的事,也当能记忆神的事;若是不能,显明他里面的情形不对,这实在是撒但作工。
所有的默示你们看如封住的书卷;人将这书卷交给识字的,说:请念罢!他说:我不能念,因为是封住了。(赛二十九11)
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
活水(二) 十二月二十三日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苦切齿了”太二十二1l—13。
这是主耶稣用王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的比喻,讲说进天国的各等人。
王请了许多宾客来赴筵席,前一帮原来被召的都借辞不肯去,还有人凌辱王的仆人,把王的仆人杀了。“王就大怒,发兵除灭那些凶手,烧毁他们的城”太二十二7。这是主耶稣比喻犹太人不要天国的救恩,反而杀了王的仆人,以至亡国,从此救恩就临到外邦人。
外邦人原来不是被召的客人,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但他们一请就到,坐满了筵席,但有个条件,必须穿上王预备的礼服。这礼服非常重要,穿了礼服的就有权利坐在王的筵席上,吃王所预备丰盛的筵席。不穿礼服的,就要被捆起手脚来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因为他违背了王的命令。他不能在天国里坐席,这件礼服是何等关系重大。
这件礼服是代表神的义,进天国的人,必须用神的义如圣洁的礼服穿在身上。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著律法的义。“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罗九30。
圣经上用衣服代表义,先知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六十四6。我们能进天国完全靠基督的义,就是神的义,没有一个人能因自己的义而进天国。
但其中有个不穿礼服的也来赴筵,结果被王丢在黑暗里,他为什么不穿礼服,因为他不信不听王的命令,虽然不信不听王的命令,但他也来在赴筵的人中,到王观看宾客的时候,他不看所召来的人是善是恶,税吏也好,娼妓也好,杀人的强盗也好,王都不论,祂只看他身上穿没穿礼服,赴筵席惟一的条件就是这件礼服。这件礼服不用花钱买,也无处可买,是白白赐给一切来赴席的人,只要人肯要,王就赐他一件,有了这件礼服,无人能从王的筵席上把他赶出去。“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八33。“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八29—30。
我们到神面前来的人,首先必须相信神的儿子基督耶稣和祂的宝血,信的人就得着神所赐的义。基督的义能遮盖我们一切的不义,若没有基督的义,我们就不能进天国。“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10。“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加二16。人若要进天国,必须先得这件礼服,就是基督的义,那个被丢在黑暗中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信,没有基督的义,所以被丢在黑暗里了。
活水(三) 十二月二十三日
“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繙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一20-23。
主耶稣是女人的后裔,从女子而生。有先知以赛亚为祂说了预言,祂未生之前,有天使和先知为祂起了名字,天使给祂起名字叫耶稣,耶稣的意思是救主,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祂的名字就是祂来到世界上的目的,要救人出死人生,从黑暗归向光明,从撒但的权下归向神,这需要很大的能力,就是要先打碎蛇的头。历代的列祖就是基督的列祖,都等侯这位打蛇头的来到。这位打蛇头的,就是神应许亚伯拉罕的那一位子孙,从亚当就开始盼望的那一位。
主耶稣降生,第二个名字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神是灵,我们人用肉眼看不见祂,手也摸不着祂,人如何能与神同在?神叫主耶稣成为肉身来到世界,人就能与神同在了。门徒亲眼看见祂的面容,亲耳听到祂的声音,亲手摸过祂,约翰躺在主的怀里,真是有神同在,神住在人间了。
基督是神的像,人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神,神的能力从主耶稣出来,医治病人,止息风浪海,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人和主耶稣在一起,所以祂的名字又叫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了。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祂丰满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4,16,18。
主耶稣必须借着肉体到世界上来,借着马利亚而生,祂成了神而人、人而神的神人,祂是神子,也是人子,我们当借着圣经认识基督降生。无奈多人把耶稣降生过成了世俗的节日,在他们的庆祝里没有神的祝福。
喜乐的心 十二月二十三日
我的佳偶啊,你美丽如得撒,秀美如耶路撒冷,威武如展开旌旗的军队。(歌六4)
圣徒乃是在属天的领域与基督结合,但在那里他们也遭遇敌人攻击的火力。神从来不打算只让信徒拥有属灵的美丽,而无能力去迎击属灵的争战。展开的旌旗表示旗开得胜,只有失败的一方才卷旗而逃。基督所爱的人应当在往天堂的征途上声势浩荡,如得胜的军队那样昂首阔步地往前迈进。
除了这个比喻之外,他们也被形容为美如得撒—此地以风景幽美著称;同时也被形容为秀美如耶路撒冷—神的圣城。这点与前者并无冲突之处。神看为美的教会,对祂的仇敌则是具有威胁力的挑战。
静夜亮光 十二月二十三日
黑夜也属祢。(诗篇七十四:16)
主,当夕阳西下时,祢并没有离开宝座,让我们在漫长寒夜中孤苦无依地成为罪之猎物。祢的眼睛犹如天上众星看顾我们,祢的双臂犹如天空群星环抱我们。月亮的影响力在祢的手中。当我午夜醒来,饱受痛苦煎熬时,祢于我是何等甘甜。在主的管理下,苦难的夜晚也如同明亮的夏日一样处处欢乐。耶稣在暴风雨之中,祂的爱如同斗篷将夜晚包裹,信心的眼睛就能见到里面的爱。从黄昏至破晓,永恒的守望者注视着祂的众圣徒。为了祂百姓的最大好处,祂统管着永夜的阴影和露珠。我们听到耶和华说:“我造光,又造暗。……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赛四十五:7)灵里冷漠和罪恶也是上帝所预知的。当真理的祭坛被污秽,上帝的道路被离弃时,主的仆人忧伤流泪却不必沮丧,因为最黑暗的时刻也是在主的手中。黑夜不久就要过去。在我们看来是失败的,在主可能是得胜的。
荒漠甘泉乐侣 十二月二十三日 东方三博士
你当走的路甚远。王上19:7
神怎样对待祂疲乏的仆人?
给他好东西吃,给他甜蜜睡眠。
以利亚曾行了奇妙的神蹟,曾奔在亚哈的车子前头,所以他的身体非常疲惫;疲惫的反应就是受压。
在这里我们看见;身体的保重是必需的。今天许多神的仆人所缺乏的都是睡眠和调养。
有许多属灵的伟人都像以利亚一般--在罗腾树下求死!啊,听哪,这声调何等甘甜‘你当走的路甚远,起来吃罢!’
--选
东方三博士
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
三博士行程自东方,携带礼物远道前往;
经过田野江河山岗,跟随景星明光,
新生王降生伯利恒,奉献金冕贺祂为王;
掌握权柄治理万邦,世人蒙祂恩光。
我今献上乳香奇珍,认识真神常与亲近;
愿万人来祷告颂赞,敬拜天上真神。
没药味苦却发芳香,为主裹缠身体创伤;
忧愁叹息流血死亡,在坟墓里埋葬。
救主牺牲今已复活,荣耀真神至高君王;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世人天使同唱。
(副歌)
啊,奇妙星夜放辉煌,发出灿烂大光芒,
带领我们步向西方,直到见主完全光。
关于东方三博士,有许多传说,有人说他们是星象家,君王,有学问的高贵人士等等。
马太福音二章告诉我们:……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先知记着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希律召了博士们来,嘱他们前去寻访并向他报信。他们听见王的话,就去了。在东方所看见的那星,忽然在他们前头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他们进了房子,看见小孩子和他母亲马利亚,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开宝盒,拿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献给他。博士因为在梦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见希律,就从别的路回本地去了。
经上的记述,并未提到有“三位”博士,后人因经上原文的博士是复数,而博士们呈献三样礼物,故假定是三人。
这三件礼物喻表耶稣的一生。黄金是王权,乳香是使命,没药是死后复活。在中世纪时,有人传说他们是三位王,贾仕伯(Caspar),麦乔亚(Melchior),白扎沙(Balthasar),以后又有第四博士等故事问世。天主教和圣公会定一月六日是主显节或三王来朝日,他们认为该日是博士们朝见婴孩耶稣之日。
这首诗歌的作者是霍金斯(John Henry Hopkins, Jr.,
1820-1891)。他出生在美国宾州,他的父母原藉德国,因此自幼他就奠定了德文的基础。
他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炼铁工业家,嗣后是圣公会的主教。霍金斯获法律硕士学位后,继入神学院深造。他曾在纽约圣公会牧会,常作圣诗词谱,也为报章及宗教刊物写稿。他为教堂设计染色玻璃及装饰。
霍金斯终身未娶,但他热爱儿童,自己也童心未泯。1857年的圣诞节,他想给他的姪儿女们一份既有意义又出奇的圣诞礼物,于是他作了这首诗歌。
他描绘三博士自东方跋涉长途远道前来朝主的事蹟。歌的旋律活泼,带有浓厚的民谣气息,它的节奏令人感到骆驼沉重的步伐。
这首歌刊印在他1862年出版的诗歌集中,不久就被选入各教会的赞美诗集中,也有许多人将它编成圣诞剧表演。
这首诗的第一、五节是合唱,第二、三、四节是独唱。
中英文圣诗集参考英文歌名We Three Kings of Orient Are
教会圣诗 128
恩颂圣歌 140
世纪赞颂 155
颂主圣诗 119
赞美诗(新编)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