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三月八日
在神面前順服是第一課,也是最後一課,如果肯順服,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順服就是聽神的話,神說是,我就說是;神說不,我就說不;神動,我就動;神止,我就止。好象軍隊受操練一樣,軍隊每天操練,不但是鍛煉身體,學習技術,也是學習服從,學習聽命令,直到學習成為天性一樣的自然。叫他向左就向左,叫他向右就向右。
從前有一老士兵,後來在店中服事客人,一日手中拿著菜,正走著,旁邊一個認識他的,喊了一個「立正」,他未來得及思索,立刻把手中的菜丟在地上,立正站著。聽命在他已經成為自然的習慣。
我們為甚麼不被神所重用,不是因為沒有人的學問、沒有人的才幹、沒有人的知識、沒有人的本領,而是因為我們順服的不夠,對神的話常打折扣。我們看見聖經中被神所重用、在神家作大事的人,不都是有學問的,但他們的成就,一點不在有學問的人之下。比如大衛和所羅門,我們知道大衛從小牧放羊群,後來漂流在曠野,沒有讀過甚麼書;所羅門是大有學問又明白各樣的知識;但聖經中的著作,大衛的作品並不在所羅門的以下,他治國的能力也不在所羅門以下;聖殿雖然是所羅門建造的,但圖樣卻是大衛作的,因為大衛是合乎神心意的人,在神的手中合用;大衛的合神心意,就是順服,他在一切事上總是先求問神,得了神的命令然後才作。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知喜悅人聽從祂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活水(二) 三月八日
「人若彼此爭鬥,……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21:22-25)這是摩西律法上記載的。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公義的,不准人報復過分。律法起審判的作用,也起了保護的作用。人的常情是你罵我一句,我就罵你十句;你打掉我一隻牙,我就要打掉你十隻牙。報復總是要超過所受的損害。律法上只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許人有過分的報復,這是很好的律法,又公義又保護。但主耶穌的教導超出了律法,主說:不要與惡人作對(太5:39)。二人相打相鬥一定是起了糾紛,有了糾紛就應當講理,或是到官方訴訟,自己打人是不合理的,先打人的有理也變成無理,因為他動手傷了別人,這人既是不講理的人,另一人與他對打,打過了分也成了無理的人。這就成了以惡報惡的人。先打人的是惡的,後打人的也是惡的,主叫我們不要以打還打,只要以善勝惡。當受人欺侮的時候,要忍受而不能使自己也變成惡的,像打人的一樣。
主又說:「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路6:30)一個好人有了困難,他可能向你求助,但他不會奪你的東西,那奪你東西的人,必定不是好人。你的東西被奪去,主說不要再要回來,你若是要回來也是公道的,但這不是以善勝惡了。主所要我們作到的是以善勝惡,這樣就可以阻止惡的發展,自己也不陷在罪中。寧可失去地上的東西,也不可失去我們的善良。
信徒在地上不要重視屬世的東西,這些是必朽壞的,不能帶進神的國裡,惟有我們那屬天的善行能帶進永世裡面。惟有我們的善能榮耀神的名。我們榮耀神不僅在人的面前,要在神的使者和撒但面前榮耀神的名。
我們的主耶穌所講的道遠超過律法的義,除了主耶穌以外,沒有人講這樣的道。在主耶穌以前在律法之下也沒有人像主耶穌所行的義。主耶穌不再用地上的舊約律法,但祂也不廢去律法。祂所講的道是成全了舊約的律法而又超過了舊約的律法,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乃是以善勝惡,以德報怨,以義勝不義。主叫我們如此作不是因為迫於形勢,也不是迫於壓力,乃是要我們從主的生命出發。不但被打不還手,被罵不還口,東西被奪去也不想要回來。主更進一步告訴我們,要為逼迫你們的人禱告。這更是很難作到的,但是主耶穌自己就是這樣作的。主在十字架上為打祂罵祂殺祂的,和一切不按公義審判祂的人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司提反效法基督為殺他的人如此跪下禱告,大聲喊著說:「主阿!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7:60)這是因為基督的愛在他裡面。
活水(三) 三月八日
在混亂多難的世界中,天災、人禍、戰爭、地震,各樣的災難一齊來到,我們務要進入避難所,地上的山洞地穴都不是可靠的避難所,惟有一個避難所,就是抹血的屋子和方舟所代表的基督。
在基督裏首先所得到的,是心中的平安。主耶穌說:當世人吓得魂不附體的時候,你們應當挺身昂首。不但不懼怕,而且心中有力量,就是在基督裏面所得的力量。若我們潔净自己不和世人一同犯罪,我們的身體也要蒙保守。到主再來的時候,為什麼要有災難和大災難,這是對着罪惡來的,哪裏有罪惡和不法的事多起來,哪裏就耍受到懲罸千。猶太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見証,什麼時候他們犯罪,什麼時候就受神的懲罸。但在懲罸之先,神給他們悔改的機會,就是先知的警告。
我們可以看看聖經上的話,我們已經看過挪亞的世代,所多瑪的滅亡,主耶穌將要釘十字架的時候,宣告了祭司十文士、、長老的罪惡,同時又宣佈了他們的刑罸。
主耶穌說:「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里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鷄把小鷄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那,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太23:37-38)「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太24:2)
耶路撒冷有神的聖殿,是萬民禱告的地方,主耶穌說已經成了賊窩,賊窩豈能不被拆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就在曠野大聲呼喊,勸他們悔改,主耶穌來了,又勸他們悔改,到了使徒時代也勸他們悔改。歷時四十多年,他們失去了機會,終於成了荒場,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一切災難都不是偶然而來的,是出於撒但和他的使者,因為神暫時準許他掌死權。所以我們屬神的人當潔淨自己,在基督裏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在祂的面前。
喜樂的心 三月八日
「你為什麼向我哀求呢?你吩咐以色列人往前走。」(出14:15)
保羅三次禱告,求主挪去他身上的刺,主卻告訴他:「我的恩典夠你用的。」他有沒有再求第四次呢?沒有,因為主既已說話,問題就都解決了。
如果你在獲得神的應許之後,仍繼續祈求,可能又會再引出懷疑來。既然神已給你答覆,你就有了信心的憑據,不當再祈求,而當改為讚美。如果你再繼續禱告,你只會驅散了原有的信心。繼續禱告下去,結果把信心趕走了,把懷疑引進來了。如此一來,你等於表示你不相信神已經告訴你的。這原則應用在人際關係也一樣,你若從人得不到什麼承諾,你當然會不斷向他求。然而一旦對方頷首應允了,你難道不會對他說聲謝謝嗎?
靜夜亮光 三月八日
「給她兒子起西叫便俄尼(憂愁之子),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我右手之子)。」(創世記35:18)
每一事件都有其光明面也有其黑暗面。拉結被難產之痛苦擊敗逝去了。雅各雖為失去妻子而哭泣,卻能見到美麗的嬰兒誕生。當肉體為試驗而悲哀,以至信心能更堅定,這試驗于我們反倒有益的。波濤洶湧的大海以魚餵養眾人;原始叢林盛開著細巧的野花;怒號的狂風掃盡了黑死病;凜冽的冰霜鑿松了泥土。黑雲蒸餾出亮麗的水珠,黑土生長出燦爛的花朵。每一個壞礦中仍能尋得一條好脈。憂愁之心特別擅於發現最壞的觀點,並從此角度來觀察試驗。倘若世上只有一片沼澤,人們仍會很快低陷其中。倘若森林中只有一頭獅子,人們仍能聽到牠的咆哮。我們常常會像雅各一樣地哭訴:「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創42:36)。
信心乃是將萬事交托給主,然後能從最壞的不幸中預見美好的結局。經歷撬開粗糙蠔殼般的艱辛,信心將獲到珍貴的稀世之珠。從深海的危險礁洞中,伸展出無價的珊瑚。當淘湧潮水退後,信心從沙粒中發現了隱藏的珍珠。當喜樂的太陽西沈後,信心將希望之望遠鏡轉向天堂繁星之應許。當死亡來臨時,信心指向超越墳墓的復活之光。
荒漠甘泉樂侶 三月八日
教我禱告
「求你……照你所說的而行。願你的名永遠……被尊為大。」(代上17:23-24)
這是一個真信的禱告的樣本。許多時候,我們所求的,並不是神所應許的。因此我們一時不會明白我們的禱告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有時候我們也有這樣的經歷。我們被靈引導,祈求聖經中一個神的應許;在這種時候,我們只須帶著信心,用手指按著那應許,要求神說:「求祢照祢所說的而行。」這是最美麗、最有力、最穩妥的禱告。用不著著急、用不著苦求、用不著掙扎;我們只要拿出支票來兌現就是了─拿出應許來,要求實踐。這樣,會增加我們禱告的興趣。求一件神的應許,遠勝求一百件不清楚神的旨的事情。─梅爾(F. B. Meyer)
聖經中每一個應許,都是神親筆簽字的,我們都可以去求:「求祢照祢所說的而行。」創造者決不會欺騙信靠祂的受造者;天上的父決不會對祂自己的孩子失信。「求祢記念向祢僕人所應許的,那叫我有盼望的話」(詩119:49直譯)是一個最有力的禱告。他給神的理由是:這是祢的話,祢豈不守信麼?如果困祢不實踐,又何必說呢?祢既叫我在祢的話上有盼望,難道要使我失去祢自己所給我的盼望麼?─司布真(C. H. Spurgeon)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4:21)神的永久信實使聖經中的應許「又寶貴,又極大。」(彼後1:4)人的應許常是一無價值的。許多毀約使人碎心。但是神從創世以來,從來沒有向祂的孩子失過一次信。哦,一個基督人在痛苦之夜站在應許的門口,不敢拿門閂,這是何等可憐呢?他應該放膽進去,猶如一個孩子進父親的家一般。─葛納爾(Gurnal)
神每一個應許都是建立在四個根基上的;神的公義不讓祂失信;神的聖潔,不讓祂欺騙;神的恩典,不讓祂遺忘;神的真實,不讓祂改變。─選
教我禱告
Teach Me to Pray
親愛的救主,教我禱告,我心向恩主發聲求告;
願遵主旨意,走主真道,親愛的救主,教我禱告。
我意志薄弱,求主復興,使我能制服罪惡本性;
賜我新力量,充滿我靈,使我常禱告,聽主命令。
(副歌)
主在我心裏,我在主裏,我深願與主常在一起;
使我得自由,豐富能力,與神、人、相處,充滿活力。
許多基督徒視公禱為畏途,生怕措詞不妥或文句不夠雅緻。其實孩子對父母講話時,從不講究修辭,所以我們對天父禱告,也不需刻意潤飾。馬太福音的主禱文已給我們示範。如果我們每日禱告,勢必自然流利。
呂茲(Albert S. Reitz,
1879-1966)出生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父親是衛理公會的牧師。呂茲曾在青年會工作,1903-8年間同HenryOstrom旅行佈道。隨後他就讀慕迪聖經學院。他被浸信會按牧後,初在威斯康辛州牧會,1922年返加州繼續在浸信會牧會直到退休。
1925年,他在加州玫瑰山浸信會牧會。有一天,他參加洛杉磯佈道祈禱會的禱告會,心有所感。翌晨他在靈修時,神給了他這首「教我禱告」的歌詞和曲調。呂茲自1911年開始寫作聖詩,共有一百餘首付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