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八月二十五日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十二40至41)
當我們在苦難中的時候,巴不得神立刻來拯救我們,但苦難繼續加增,我們的信心動搖,懷疑神的慈愛是否神把我丟在一旁,不是神沒有能力拯救我,乃是神不拯救我了。苦難仍舊延長,甚至我們失掉了信心,神真有嗎?如果真有,為甚麼看著我在苦難中絕望了呢?這是在苦難中的人所常有的光景。受了膏,得了神應許的大衛,當他長時期在苦難中的時候也灰心了,他心裡說:「必有一日我死在掃羅手裡。」(撒上二十七1)他對神賜給他作以色列王的應許信心搖動了,神應許他的話到此時已經十幾年了,作王的事仍是遙遙無期,而苦難仍繼續增加,掃羅依然不停止地逼迫他,以色列人也忘記了他;他在灰心絕望中,去投靠了非利士人。
要知道神已經為我們的苦難限定了日期,在神那里天下萬事都有定時,等到日期滿足了,一天、一時、一分、一秒也不遲延。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的時期,最少有一百年的光景,似乎是神忘記了他們;然而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神所定受苦的日子滿足了,就從埃及領出祂的百姓來;他們因著苦難的鍛煉,成了耶和華的軍隊。他們的人數因受苦而格外加添,並且他們個個都是堅壯的,苦難並未害倒他們。
「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你們必受患難十日。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三1)
活水(二) 八月二十五日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用羔羊拯救他們的長子免於死亡。正月初十日,各人按著父家取羔羊,一家一隻,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羔羊,就要和他隔壁的鄰居共取一隻,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在黃昏的時候宰了,取點血塗在吃羊羔房屋左右的門框和門楣上,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把整個羊羔用火烤了吃,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剩下的一點可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吃的時候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吃完以後,要帶著牛群羊群和一切的財物,離開埃及,“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出十二)。
這是第一個逾越節,我們都知道羔羊預表主耶穌,以色列人靠羔羊的血,免去死亡,出了埃及。我們也靠基督的血得蒙救贖,羔羊血的功效是因為羔羊是基督的預表,是神設立的救恩。凡因信在門上塗了羔羊的血的,長子都免去了死亡。「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出十二27)
另外,羔羊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這也是預表主耶穌的骨頭完全被保守而未折斷。兵丁來到主「耶穌那裡,見祂已經死,就不打斷祂的腿。惟有一個兵拿槍扎祂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3—34。主的骨頭不折斷,是為見證祂作大祭司存留的,因為殘廢人不能作大祭司,有殘疾的羔羊也不能作贖罪祭。兵丁扎了祂一槍,證明祂是真死了,這一槍就開了洗罪的泉源,因為有水和血流出來。
羔羊用火烤而不用水煮,主耶穌所受的是火的苦而不是水的苦,祂為人的罪進入極深的陰間,就是地獄,但祂又出來了,祂經過了火。
吃逾越節羔羊的時候,要吃無酵餅,要把舊酵除去。保羅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7—8)
要和苦菜同吃,是記念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之家所受的苦,走曠野路也要受苦,但苦與信主的人是有益的。
吃逾越節的羔羊時要手中拿杖,腳上穿鞋,從此要出埃及走新的路程,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我們如今也當裝束自己,隨時準備進入天上的基業。以色列人從雲里海裡受洗歸於摩西,經過曠野進入迦南安息之地。如今我們受洗歸於基督,與主同死同復活,而進入天上的安息。如今我們不再守舊約的逾越節,「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
「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二十二19)
活水(三) 八月二十五日
在舊約中有人要許願作拿細耳人,就要遵守摩西律法上所說各樣的條例。「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要離俗歸耶和華。」(民六1-2)
在他們離俗作拿細耳人的時候要献祭,有許多不可作的事,人所能吃的東西,他們不能都吃,人所能作的事,他們不能全作,這是外面的許多條例,他們的身體、靈魂都全歸主作潔淨的人。
「基督來了以後,這許多的規條都廢除了,要歸主作聖潔的人,不用再守舊約的規條。這些規條,使人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二23)
猶太人在神的律法之外又加上一些:使規條更加繁瑣,保羅從前也是在這些規條之下作人,他雖然是誠心求好,他說:在克制肉體的私慾上是毫無功效。因為保羅是律法諸多規條的過來人,所以他才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在這種光景之下,他呼求拯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
保羅曾不分是非,不加研究,殘害屬基督的人,有的下監,有的殺害,在各會堂襄屢次用刑,强迫他們說褻瀆的話,惱恨他們。這就是在律法條規之下造作的好人。保羅所作的事,一點慈愛的心沒有。但是他誠懇呼救的聲音,主聽見了。主知道他是有忠心的人,就用大光照亮了他,使他悔改,所以他悔改以後,自覺是罪魁,是罪中的罪人。從此以後,他找到了救法,信靠主耶穌得永生,並且信靠主耶穌才能在地上作聖潔的人。因為在律法之下,所改變不了的惡性,一信了主耶穌,裏面頓時光明了,因為聖靈進入他的裏面,基督的生命成了他的生命。他從黑暗中歸向了光明,從撒但的權下歸向了神。
保羅深深地體會基督救恩的偉大,他作了真拿細耳人,離俗歸神作聖潔有能力的人,他改換了口氣,他說:「因為賜生命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羅八2)
保羅從他的經歷中,更明白了真理,惟有基督能救人脫離了罪。
喜樂的心八月二十五日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14)
許多基督徒忠心地為維護正義而堅持立場,然而他們的強硬態度往往有失愛心。他們太重視正義而忽略了慈悲。不錯,身為基督徒我們絕不能在神的公義上有所妥協,但同時我們也不能因此而與別人起爭執。
要贏得人的靈魂,是靠愛心而非靠爭鬥。在與人接觸時,切勿冒犯他們。當然必要時,你得順服神,堅守祂的誡命,不能稍有妥協,但這原則不應該導致你以強硬的態度或苛刻的言辭觸犯你的朋友。強硬、缺乏彈性的態度應當由柔和謙卑來取代。這樣,必吸引多人歸向主。剛硬驅走人,愛能吸引人。
靜夜亮光 八月二十五日
「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使徒行傳八:37)
這些話可以回答關於你所提出的與基督教教義有關的問題。你或許會:「我害怕受洗。要承認我與基督同死並同葬是如此嚴肅的事。我不敢自在地到主的桌前,我害怕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參閱林前十一:29)。耶穌賜你自由,不必害怕。若有陌生人來到你家,他將站在門口或在走廊上等待。但是你的孩子在家中感到自由自在。上帝的兒女也是如此。兒女可以闖入之處,陌生人不一定能涉足。當聖靈賜你作兒女的靈時,你可以無所畏懼地進入基督徒的領域中。在基督徒的內在特權上,同樣的規則也適用。你以為與不可言喻的歡樂同樂,不能充滿榮耀。你以為能蒙准進入基督的門內坐在祂的聖桌之下就已滿足了。要知道你能享受的特權不會比最偉大的聖徒少。上帝對祂的兒女不會偏愛。當耶穌進入人心以後,祂簽署了在主內有喜樂的通條。在耶穌為王之庭院內不需帶上捆鎖之鏈。上帝許可我們得以進入完全特權的步驟可能是逐漸的,但卻是肯定的。你可以說:「我願能享受上帝的應許,遵命而行。」「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
荒漠甘泉樂侶 八月二十五日 信徒奮興
「但這信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信顯明出來。」加3:23
在英文譯本裏『直圈到那……信』這幾個字譯作Shut up to faith。『Shut up』的意思是關閉;這就是說,我們被關閉在律法之下,自己不會作好,也沒有希望作好;在這樣完全沒有辦法,四面的路都關閉起來的光景下,只有一條路是開的,這條路就是信。
神往昔允許人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為的是要人們知道信的可貴。在律法下面,人們能彀看見神聖潔的標準;在律法下面,人們能彀看見自已的完全無能;在這樣沒有辦法的時候,知道了神的因信稱義的救法,應該多麼歡喜快樂呢?
摩西少年的時候,在埃及曾想用自己的努力、個人的勢力,甚至武力、暴力,來拯救他的民族,所以神必須將他關閉野外四十年,然後纔用他去做神的工作。
保羅和西拉往腓立比宣傳福音,受了鞭打,被下在監裏,兩腳上了木狗。他們四面的出路都關住了,只剩下一條信心的道路。他們靠神。在最黑暗的光景裏還禱告、唱詩、讚美神,神就向他們施行拯救。
你是不是正遭遇了極大的困難呢?是不是極大的失望叫你悲哀,叫你遭到說不盡的損失呢?你是不是很難過去呢?
不要緊,你四面的出路雖然都已經關住了,卻還留著一條信心的道路。把你的困難交托神。
讚美祂!因為祂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並且『神為等候祂的人行事』(賽64:4)。
你受過試煉以後,神的祝福、幫助、啟示,都加倍地臨到你;除你自己以外,還有許多別的人,也都會因著你的試煉得到亮光和祝福。--(C. H. P.)
信徒奮興
O Zion, Haste
信徒奮興!快將福音廣宣傳,普告天下,惟有真神是光;
萬族之主,不願世人墜罪淵,不願有一人,黑暗裏淪亡。
無從知道,救主捨命的救恩;誰向波濤上,擎舉救世光!
告訴天下,無論種族和國邦,真神是愛,人在愛中生存;
祂為拯救墜落世界免淪亡,降世捐聖軀,使人進天門。
差遣子女,去傳榮耀的福音,捐獻金錢,差他們到遠方;
恆切代禱,助他們得勝,榮神,你一切奉獻,必蒙主恩賞。
(副歌)
宣傳好信息,和平福音,宣傳主耶穌已經救贖罪人。
本詩作者湯舜(Mary Ann Thomson,1834-1923)英國人,父親是牧師。她婚後在美國賓州費城定居,任職于圖書館。1868年,她的女兒佩蒂得了傷寒,發燒臥病在床,她在旁照料。那天下午,她為佩蒂講解耶穌的故事,佩蒂問她為什麼許多孩子都不曉得耶穌?她告訴佩蒂,因為沒有人告訴他們這好消息和耶穌的愛。佩蒂問:「那麼他們生病時向誰禱告呢?」「如果他們不認識耶穌和神,就無法禱告,也無聖經可讀。」小女孩聽了,思索了片刻,然後說:「沒有神可祈求,沒有聖經可讀,那生病時該怎麼辦?多可怕呀!……我長大了,要去海外傳道,告訴孩子們,愛耶穌多可貴。我要告訴他們,生病時,耶穌會差天使站在他們床旁,直到康復;耶穌是世上的光,他們就不再怕黑暗了。」
湯舜聽後很受感動。她走到隔室為佩蒂彈奏聖詩使她入眠。當她彈奏「如有所聞歌」(Hark,Hark,My Soul)時,她一連唱了幾節,她告訴佩蒂,這是她心愛的曲調,佩蒂說,她也喜歡聽這曲調,請她多彈幾遍。湯舜一直彈到女兒睡著,她心中惦記著和女兒剛才的一席話,於是就按此曲調,在女兒床旁,寫下了六節歌詞。
其中第四節,她向神表達,如女兒蒙醫治,她甘心獻她為主所用。她的丈夫聽了這首詩歌後說:「這是一首優美的海外宣道詩歌,即使佩蒂自己不能前去,這首她受感動而作的詩,也將感動他人去傳揚那喜樂的信息。」過了三年,湯舜才加上了副歌。她一共寫有四十多首聖詩,但流傳迄今的,僅此一首。
八年後,在英國有兩位音樂家在作曲家華虛(James Walch,1837-1901)家中聚首。華虛拿出新作的曲譜彈給他們聽,他想將此曲調作「如有所聞歌」的另一配曲。他的朋友說,該歌已有譜,這是一首極好的曲調,作為後補太可惜,它應與一首第一流的聖詩相配才不屈沒。華虛說:「那我祇有等天上的嗎哪降下來了。」
這個嗎哪沒有直接降在華虛的衣兜中,而是有一本聖詩集的編輯將華虛的曲譜取代了湯舜原用的司馬忒(Henry Smart,見五月十六日)曲調。
湯舜和華虛從未會面,但當牧師告訴她有此新譜時,她很感激能有一首令人振奮的曲調。這首詩歌被認為十九世紀最優美的聖詩之一。由于它的勸勉,使許多人獻身,往普天下宣傳這好消息,和平的福音,耶穌救贖罪人的信息。
華虛早年隨父親學音樂,後從師於司馬忒。他同時在兩大教堂任司琴,並開設一音樂商店。
中英文聖詩集參考
英文歌名 O Zion, Haste
頌主新歌 574
頌主新歌(中英雙語) 578
教會聖詩 468
生命聖詩 269
新聖詩 230
歡欣讚美 443
聖徒詩集 596
聖詩 475
世紀讚頌 485
頌主聖詩 301
校園詩歌II 219
讚美詩(新編)補充本 111
註:「歡欣讚美」詩集為英文版,原名是Celebration
Hym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