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 八月二十六日
古时以色列人不能单独称神为父,有一次主耶稣称神为父,被犹太人听见了,犹太人要拿石头打死祂;犹碎打祂的原因,因为主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的,当作神。从犹太人的话中看出一件事,人不可以称神为父,称神为父,就与神平等;称神为父,就与神相似。
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祂向门徒宣布的第一件事,就是:“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二十17)我们因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和神就另有关系。(以前我们是在神的忿怒和咒诅中,与神的关系是仇敌。)就是亚当在未犯罪以前,人和神的关系,是造物者与受造者。但因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在恩典、圣灵和生命中与神有了关系。我们得以因耶稣基督直接称神为父,神也要因耶稣基督称我们为儿子。我们和神的关系与耶稣基督和神的关系一样。
主耶稣升上去见父神的时候,祂已将我们在祂里面带到父神面前,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那里,我们的生命也与基督一同从神而来,神的生命、性情、荣耀,我们都承受了,耶稣基督怎样得了神的一切,我们也要因耶稣基督得着祂所得着的,我们要与基督同为后嗣,一同承受神的产业,我们的信心和盼望的中心,必须在这上面才得着完全。我们若只为今生的事有信心、倚靠神、有盼望,就十分可怜,这不是神在我们身上的要求。不信神的人在今生的福气上也满有盼望,若是我们只为今生,构不到永远里,和不信的人有什么分别?
“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十五19)
活水(二) 八月二十六日
神拣选亚伯拉罕,赐福给他。神最大的一个目的,是要为主耶稣降世预备地方,预备国度,预备身体。神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1—3)
论到亚伯拉罕在行为方面似乎不能和约伯相比,神自己为约伯作见证说: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但神却拣选了亚伯拉罕,基督要借着他的后裔而生,而且基督要在他的国中作王,就是因为亚伯拉罕有信心,他在信心方面成了一切信之人的始祖,惟有信神才能承受神的一切祝福。
亚伯拉罕蒙神选召的时候,神吩咐他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他没有迟疑,没有耽延,“亚伯兰就照着耶和华的吩咐去了。”(创十二4)后来亚伯拉罕到了迦南地,神才对他说:“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创十七8)神为亚伯拉罕预备的地方,就是主耶稣降生的地方。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我必使你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十七6)神为主耶稣建立国度,必先预备人民,有了国度就有君王。主耶稣就是神所应许的大君王弥赛亚。后来神借着雅各预言,大君王要从犹大支派而出,“主必不离犹大,杖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到细罗来到,(细罗就是赐平安者),万民都必归顺。”(创四十九10)
主耶稣就是亚伯拉罕的那一个后裔,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著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著一个人就是基督。”(加三16)这里保罗说得很清楚,地上的万国要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得福,乃是指著基督说的。
在亚伯拉罕以后,历代的以色列人相信神应许的,都等候亚伯拉罕的这一位子孙,就是等候弥赛亚的来到。历代的先知也都预言亚伯拉罕的这位子孙和他来的时候所作的工作。
到了预定的时候,主耶稣就在神所应许亚伯拉罕的国度中降生了,祂就是那称为亚伯拉罕儿子的(太一1)。
万国都要因他的后裔得福这句话,如今应验在我们耳中了。福音之道已经传遍天下,天下万国中都有信主耶稣得救赎的,而且得了天上一切属灵的福气。到千禧年的时候,全世界仍要因他的后裔基督得福。
亚伯拉罕也因他的这一个子孙得了大名。亚伯拉罕成为万国信基督之人的信心之父。若没有主耶稣,亚伯拉罕也不会得大名。
主再来要作全地的大君王。前者应验了,后者也必要应验。
活水(三) 八月二十六日
不论是以色列民,是教会,是旧约的先知,是新约的使徒,虽然在工作方面不相同,但是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神的见証人。
神说:“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証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启十一3)
使徒的任务也是为基督作见証,“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証,你们也要作见証,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约十五26-27)
古时的先知有圣灵和他们同作见証,他们所说所行的都是出于圣灵的指示。新约的使徒为主耶稣的见証,也有圣灵的同工。世人不认识圣灵,因为看不见祂,祂却住在属基督之人的里面,赐他们能力为主同作见証。
以色列民得国与亡国,亡国又复国,这些事都是神的见証。他们漂流到全世界,仍成为独立的民族,就成了神的见証。首先証明摩西律法书上一切的话都是真的,因为他们一切的遭遇,都是按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人看见了他们,就想起圣经上的话来,神应许亚伯拉罕的一切话,都要成全在他们身上。
教会更是基督的见証,世界上如此多的教会,人都知道是从基督来的。每七日纪念一次复活的基督,这些明显的见証,叫世人无可推诿,基督像太阳一样,“祂的量带通遍天下,祂的言语传到地极。”(诗十九4)
我们每一个信主耶稣的人,都当成为基督的见証,在生活中証明我们是基督的门徒,在言语中也见証基督是神的儿子。我们行为的见証,首先是脱离世俗与未信主的人有分别,让基督的光藉着我们放射出来。不让遮光的东西遮蔽在我们身上。有人把十字架戴在身上显明他是属基督的,还不如在行为言语上显明他是属基督的,不过在逼迫的日子里有人敢戴十字架也是有能力的见証。最有能力的见証,是为主而受苦,至死忠心,这更见証基督是真的,他以性命为主作美好的见証,主在历代用这样的见証,多少人藉着他们信了基督。而且信心坚固,这就是为什么在大患难中基督能被广传的原因。
“这人来,为要作见証,就是为光作见証。叫众人因他可以信。”(约一7)
喜乐的心 八月二十六日
“撒母耳对扫罗说,从前你虽然以自己为小,岂不是被立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吗?”(撒上十五17)
扫罗蒙召成为以色列的国王,是因为以色列人坚持他们也要像外邦人一样,有一个王统治他们。扫罗身材魁捂,容貌俊美,正是那种引人注目、令人心仪的典型。虽然其王位的根基薄弱,神仍赐给他各样的能力,祝福他,使他强盛。
当然扫罗也得受考验。再没有比神赐下各样福气更大的考验,尤其当这祝福又是众所注目的。大凡蒙神大力协助的人,应该也是最谦卑的人。但有时候,事实正好相反。扫罗的情形就是这样。他在信心及顺服的考验上都失败了。然而追根究底,他的失败还是出于骄傲。在卑微时,扫罗曾经是个谦卑的人,然而他的成功却反而促使他变得冲动、僭妄、好妒、卑鄙。愿神保守我们永远看自己是渺小的。
静夜亮光 八月二十六日
“众人一见耶稣,都甚希奇,就跑上去问祂的安。”(马可福音九:15)
摩西和耶稣的不同是何等大!当摩西上何烈山四十天后,他的形像发生改变,使他的面容发光。他用帕子蒙上脸,因为百姓怕见他的荣光(参阅出三十四:29~33)。我们的救主改变形像,发出的荣耀比摩西的荣光更大。但是经上并没有记载百姓因祂面容之荣耀而盲目了。反而他们都甚希奇,跑近祂,向祂问安。律法的荣光排斥拒绝人,耶稣更大的荣光吸引人。耶稣是圣洁并公义的,但与祂的纯洁掺和,祂有更多的真理和恩典,以至罪人跑去就祂,希奇祂的仁慈,被祂的爱所迷惑。他们向祂问安,成为祂的门徒,以祂为他们的主和夫子。你可能因上帝律法的眩耀光芒盲目。你感到它对你良心有所要求,但是你无法在生活中守住在这些律法。不是因为你发现律法有错误,相反的,是为它要求你对它付出最高的尊重。更甚的是,它不能吸引你向上帝,反而会使你的心变得刚硬、濒临绝望。将你的眼睛转离摩西,定睛在耶稣身上。祂是上帝的儿子,祂比摩西更伟大。祂是爱之主,因此祂比颁赐律法者有更大的温柔。祂担当了上帝的震怒,在祂的死中启示了上帝的公义,甚于西乃山的烈火。公义已完成,现在是信徒受耶稣保护之时代。罪人哪,注视流血的救主。当你感到被祂的爱吸引时,快跑到祂的双臂中,你就能得救。
荒漠甘泉乐侣 八月二十六日 日落之那边
“深渊说,不在我内。”伯28:14
我记得有一年夏天,我说‘我所需要的是海洋’,我就到有海洋的地方去,但是海洋说:‘不在我内!’海洋并不照我所要的给我成就。于是我说:‘高山一定会使我得到安息’,我就到有高山的地方去;我清晨醒来,前面立着我所渴望的巍然的高山;但是高山说:‘不在我内!’高山又不能使我满足。哦!我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所需要的是神的爱海和真理山。
深渊说,智慧不在他里面;是的,智慧本不像珍珠、黄金和宝石那样多。惟有基督是智慧,是我们最大的需要。我们的烦恼,只有基督的友谊和爱情能安慰我们。--濮登(Margaret
Bottome)
你没有法子将一只老鹰扣留在森林里。你就是替牠聚集了一群最美丽的小鸟在牠四围歌唱,你就是给牠在最大的松树上安放一根栖木,你就是差遣有翼的使者带最美味的珍馐给牠,都不能动牠的心。伸展着高耸的翅膀,眼望着高临的绝壁,牠喜欢飞往牠自己的老家--磐石、风雨、瀑布中--去安息的。
人类的心,也像老鹰一般。如果没有永久的磐石,就永远得不到安息。我们的老家乃是天家。‘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诗90:1)。--马克特夫(J. R. Macduff)
日落之那边
Beyond the Sunset
日落之那边,赐福之早晨,在天堂乐境,与主相亲;
劳碌尽完毕,荣耀之黎明,日落之那边,永远欢欣。
日落之那边,云雾尽消去,无风暴威胁,无忧无虑;
荣耀快乐日,永远快乐日,日落之那边,欢乐不息。
日落之那边,主亲手引领,到父宝座前,见父荣面;
同在荣耀中,主伸手相迎,美丽的那边,直到万年。
日落之那边,故人乐团圆,亲爱者久别,欢喜相见;
在天家美地,不再有别离,日落之那边,欢乐永远!
在地上我们虽然有居所,但常迁移。我们永久的居所则在日落的那边。
博乐克(Virgil P. Brock,1887-1978)和妻子博佩兰(Blanche M. Kerr Brock,1888-1958)是福音诗歌和歌唱研习会的先驱者。博乐克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荒僻的乡间,父母是贵格会会友,家教严谨,自幼就信主。十六岁时,他决志献身,就读于贵格会神学院,十九岁开始在小教会牧会。博佩兰是医生的女儿,也是当地的社交名媛。她毕业于音乐院,主修钢琴和声学。在教会,她教主日学,指挥诗班和教会乐队。他们志同道合,为教会的布道会和音乐事工付出很多。
1936年,美国面临经济的大衰退,许多家庭失去一切财富,百万富翁在街头贩卖水果者,比比皆是;许多人因破产而失去信心。在这灰暗的时代,个性乐观的博乐克也难免消沉。那年夏天博乐克夫妇应指挥家罗海孚(Homer
Rodeheaver)之邀,去温诺湖的彩虹角作客,他那生来盲目的表兄弟包尔(Horace B. Burr)夫妇也是宾客。湖东的宾馆景色秀丽。一日傍晚,两对夫妇隔水西望,坐观落日,灿烂的晚霞,在湖面上相映争辉,变幻万千,充满了神荣耀的光芒,令他们叹为奇观。
晚餐时博乐克提起他刚才看到这毕生难忘的奇景,他表兄也接着说:“我也从未看到如此美的落日。”他一语惊四座;接着他又说:“我是藉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甚至看到日落之那边更美。”他虽盲,但心眼却明亮。这句话给了博乐克灵感,他旋即哼吟,而博佩兰立刻走到琴旁和奏。在主客不知不觉中完成了这首词曲幽美的诗歌的第一节。那晚他们经历了一场骇人的暴风雨,于是他写第二节;当想到包尔的妻子携手引领她的盲夫前行的情景,完成了第三节,主亲手引领,直到见父荣面。第四节是在天家与所爱的亲友团聚。
这首诗发表时,他们指定献给包尔夫妇。但数月后就流传全美,给生活在未来茫茫、生死难测的众人,带来了无限的慰藉。无论对会众或个人,它的信息都是那么地独特。在博佩兰的安息礼拜时,博乐克唱此诗以慰唁之。博乐克自称不谙乐理,他一共作了五百多首圣诗,其中大部分由博佩兰谱曲。博乐克领会众唱诗时,活泼热情,变化多端,使会众情绪激奋;他能把一首古板的老调,变成配合讲题的新曲,令人赞赏不已。
中英文圣诗集参考
英文歌名 Beyond the Sunset
教会圣诗 88
欢欣赞美 775
圣诗 465
赞美 160
青年圣歌I 82
校园诗歌I 22
注:“欢欣赞美”诗集为英文版,原名是Celebration
Hym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