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一日
教會中信主多年的兄弟姊妹和長者,對道理的開端,就是對得救的基礎也不太清楚,實在有必要再重複一下道理的開端。
道理的開端,第一是懊悔死行。到主面前來的人要先認罪悔改,從前行事爲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愛的去行,這一切的行爲都是死行,那些犯罪的事就更是死行了。這類的行爲都當認罪悔改,就如救恩臨到撒該的時候,他在主面前認罪悔改。他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得救不是産業的一半可以買到的,這是他感恩樂意的奉獻,但是他說我若是訛詐過誰,就還他四倍,這是他懊悔死行。因爲他是以色列人,明白摩西的律法,偷竊的要四倍償還,撒該是懊悔死行人的榜樣(路十九1-10)。
還有一個懊悔死行的,就是浪子,當他流浪痛苦可憐的時候,他醒悟過來了,他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爲你的兒子。”(路十五18-19)。當浪子回到父家的時候,他首先所作的,就是懊悔死行,認罪悔改。
我們來到神面前的時候,是否先懊悔死行,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一切不義的事都是死行,在我們信主以後,是否有如此的轉折,像撒該,像浪子呢?向神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這救恩的第一步,你可曾經過嗎?
犯罪就是死行,罪的工價就是死,爲什麽人人都有一死,就是因爲人有死行。嬰兒的死也是因爲亞當的死行。嬰兒生下來就有罪性,就有犯罪的本能,稍微成長就顯出他的死行來。比如說謊,仇恨嫉妒,大人所有的罪,小孩也樣樣都有,大人在大事上犯罪,小孩子在小事上犯罪,犯罪的本性是一樣的。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