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四日
道理开端的第六“永远的审判”。
若非神的儿子主耶稣和神所启示的先知,谁能讲出永世里的事。人所能知道的,只有昨日的事,今日要发生何事也不能知道,更不用说将来的事和永世里的事了。永远的审判是将来的事,是神的事,但祂爲爱世人,把永远的审判预先告诉了我们,因此我们也知道了永远的事。圣经中对永远的审判说的很清楚,先是由主耶稣自己亲口讲的。
主耶稣说:“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父不审判什麽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因爲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1-22,24,27,28-29)。
世上没有义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都当复活定罪。但是“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爲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6-18)(定罪就是审判)。
主耶稣传道三年多,祂传道完毕钉十字架之前对衆人大声说:“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十二44-48)。这是主耶稣亲口说的。
感谢神,使我们信了祂独生爱子的名,不但免除了永远的审判,而且得着永远的生命,就是永生的生命,神如此爱我们,我们能不爱祂?保罗说:“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主必要来!”(林前十六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