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日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太十5-7)。
“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路九1-2)。
主耶穌傳道有一定的計劃,如保羅所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外邦人)。”(羅一16)。
神的國就是天國,主叫門徒宣傳,有先後的次序,先從耶路撒冷起,再是猶太全地,再是撒瑪利亞,直到萬邦。無奈猶太的祭司和官長,不但不要,而且逼迫,所以主在釘十字架以先,就宣布了他們犯罪的結果,主耶穌用比喻對他們釋放真理,他們自己定了自己的罪。
主耶穌先說了一個比喻,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叫他們都到葡萄園去作工。他先叫大兒子去,大兒子不去,以後懊悔就去了。他叫小兒子去,小兒子說去,他卻不去。主向祭司長和長老說: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太二十一28-32)。在猶太人中稅吏和娼妓悔改先進了神的國,他們的祭司長老成了不悔改的小兒子。
主耶穌接著又說一個比喻,租葡萄園的故事。到了收果子的時候園戶不交果子,反而打園主的僕人。園主最後打發自己的兒子去,“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産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産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太二十一38-41)。
猶太人自己定了自己的罪,仍不悔改。不像他們的祖宗大衛犯了罪,先知用比喻責備他,他也是定了自己的罪,但他立刻在神面前認罪悔改。這些猶太人的首領,始終不肯悔改,自己定了自己的罪,不但不悔改,反而殺了主耶穌。
神的國先臨到他們,他們不信也阻止別人相信,殺了主耶穌又逼害主的使徒,所以神的國就從他們奪去了,賜給能交果子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