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 活水(三)

四月十八日

在神那裏,一切的罪都可以得赦免,就是兩等罪不能赦免,一個是褻瀆聖靈的罪,今世來世都不得赦免,這是主耶穌親自說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1)。

還有一等罪就是不信主耶穌的人。主耶穌不是不要他們,而是他們不肯來信主耶穌得救,他要自己擔當自己的罪孽。聖經中也說的很清楚: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爲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8)。

這兩等人都要進入第二次的死,擔當自己的罪孽,神向他們已經開了天國的門,但是他們自己不要進去。

神給人有自由的意志,因爲人是有靈的活人。神也給人一個是非之心,叫人能知道何爲善,何爲惡,人在世界上的時候,有自由選擇自己的道路,等到死了以後,一切就不由自己作主了,因爲他成了獄中的人,失去了自由。

世界上的人在活著的日子,有自由的選擇,信主耶穌的人,行事爲人,也有自己的選擇,不過信了主的人,有聖靈在他心中教導他,指示他所當行的事。但是信了主耶穌的人,也能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聽聖靈的聲音;他雖然是得救的人,但他們的行爲仍是屬舊人的。

我們未信主以前,行事爲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的情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有人信主以後仍然如此生活下去,在行爲方面和未信主的差不多,他仍要繼續得拯救,就是在思想行爲方面要繼續得救,在地上得潔淨,因爲神要救我們全人,靈與魂與身體都要拯救,這是完全的救恩。

保羅勸弟兄們,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9)。我們自己的意志有時能消滅聖靈的感動,就是我們肉體的情欲得勝了,使我們不隨聖靈而隨從肉體,叫聖靈爲我們擔憂。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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