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一日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爲兵器;因爲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4:1)
我們脫離罪是因受苦還是因基督的寶血,這個我們是很清楚的,彼得也曾說過:「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流傳虛妄的行爲,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不但彼得如此說,衆使徒也都是如此傳,得救是因著信主耶穌的寶血和生命之道。爲什麽彼得又說:因爲在肉身受過苦的人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呢?我們的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拯救,至于我們信主以後,在得救的過程中,我們要繼續與罪惡斷絕。魂的得救是個中心環節,須靠著聖靈的能力,治死身體的惡行,我們自己才能在生命中作王,魂代表我們自己,肉體所受的苦雖然是外來的,它對我們脫離罪,從反面起著催化作用。
我們的主耶穌,祂沒有在地上享過福,祂卻在地上受了不少的苦,祂的聖潔不是因爲祂受了許多苦而聖潔了,祂是神的兒子,祂是不知罪的,在祂裏面沒有從亞當來的罪性,祂來到世界生下來就是神的聖者。祂死在十字架上是擔當我們的罪,但是我們的主有一個受苦的心志。祂給我們留下了脚踪,所以信了主的人也當有受苦的心志,就能在行爲上與罪斷絕關係。
因爲地上的幸福快樂,都是屬舊創造的,因而夾雜著罪惡,成爲罪中之樂。在罪中之樂裏,不能潔淨自己,這是肉體和情欲所喜好的東西,必須下決心割絕,才能與罪斷絕。
所以彼得又說:「親愛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魂)爭戰的。」(彼前2:11)
魂與私欲爭戰是要受苦的,這個苦不是外面的逼迫患難,這個苦是心志中的,如保羅所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4)若是依靠聖靈的引導,得勝幷不難。有許多人信了主以後,在他的生活中有很大的改變,他信主的起頭,是借著肉體受苦而悔改的。已經信了主的人,或是生在信主家中的人,若是不能與罪斷絕關係,神就常借著苦難,使他與罪斷絕,這樣的人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