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 活水(三)

六月二十二日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幷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2-13

我們既然歸了基督,從此我們是基督的人了,我們的身體如同器具,如同工具,從前獻給不義作了器具,如今獻給義作了器具;從前器具裏所盛的是各樣的不義,如今仍然是原器具,裏面盛滿了屬神的良善。又好像一把刀,拿在醫生的手中,成了爲人治病的刀。也好像一支喇叭,隨著作樂者自由演奏,吹出贊美的音樂。喇叭是器具,它不是主動的,它是被動的,我們的身體也是如此,是被動的,不是主動的。當我們獻給義的時候,就行出義來,當我們獻給罪的時候,就行出各樣的不義。

我們的肢體,仍是原來的,和從前有不一樣的功用,從前是犯罪的,如今是行善的,從前是污穢的,如今是潔淨的。因爲從前將肢體獻給了不義,如今將肢體獻給了神。因爲所屬的不同,所以功用也不同了。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爲貴重的有作爲卑賤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爲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0-21

器具好像是被動的,失去了自由。人是活的,仍有自主權,就是獻給誰的問題。獻的權柄還在獻的人,獻上之後就不屬自己了,獻給神作義的器具,或是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你爲甚麽改變了?因爲獻給神作了義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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