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五日
“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弃,近于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8)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衆人的烈火。”(來10:27)
在這兩處聖經中,有兩種火很不相同,第一種是對著已經信了主之人說的,第二種是對著仇敵說的。第一種火只是燒了所結出的果子,荊棘與蒺藜,草木禾秸,第二種所燒的是衆敵人。
從保羅的書中,也能看出來有兩種不同的火。“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爲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因爲他所作的工是草木禾秸,結局就是焚燒。但他本人仍要得救。
“因爲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這裏所說的,不是不信主的,乃是信主的,保羅說:“我們”,保羅也在其中,哥林多的信徒也都在內,衆教會也都在內。基督要驗工程,按各人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就是工程要經火,屬善的是金、銀、寶石,就得以存留;屬惡的就是草木禾秸,要被焚燒,這不是燒滅衆敵人的火,不是火湖中的火,是受火的洗。信的人,蒙主耶穌寶血救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是不容懷疑的。得救以後,行事爲人仍要借著信靠神和聖靈的引導,作得勝的信徒。
那位十字架上的強盜,他得救以後就活了不到一天,在他沒有行善的機會。一般信神的人都有行善的機會。除了少數病危才信主的人,但他們也有最後的見證留給後人。那位強盜雖然機會很少了,但是他也爲主作了美好的見證,是屬金、銀、寶石的見證,他見證主耶穌是無罪的,他見證主耶穌要得國降臨,他有進入樂園的見證,他的見證到如今感動人心。然而在地上長壽的信徒,往往作了許多草木禾秸的工作。每個信徒都當自己省察,我作的是什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