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三) 九月二十四日
「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多次不得睡,又饑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爲衆教會挂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11:25-28)
我們常以爲,爲主受苦就是受逼迫。當然,逼迫只是其一,如保羅被鞭打、被棍打、被石頭打、多次下監牢是受苦;爲主日夜勞苦,也是爲主受苦。在有逼迫的地方,聖徒受了很多苦,在沒有逼迫的地方,主的忠心僕人所受的勞苦也是不少。他們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爲主受苦,這是主所安排的。主把一些士兵安排在前綫上,又把一些士兵安排在後方。我們不能評論誰受的苦多,誰受的苦少,各人都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
像保羅被石頭打,和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如何能稱出二者的輕重。被石頭打是受苦,一晝一夜在深海裏也是受苦,這些都要在榮耀中得主的獎賞。
雅各作工的日子不多,就被殺了,好像他沒有作多少工作。約翰活到老年作了許多工,寫了許多書,若是雅各能長壽活著,也能作許多工作。但他們的工作都是主安排的,所以到評功行賞的時候誰的功迹大,那自有主來確定。
在神面前獻上忠心,這是首要的,我們不能高看誰,也不能論斷誰,審判工作是主的事。
就像主耶穌對彼得所說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約21:18)彼得問主說:「主阿,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約21:21-22)
主只要我們自己守著崗位,盡上忠心,別人的事不用我們來管,主自己要管。我們當彼此相愛,彼此代禱,彼此挂念,不要做多管閑事,論斷別人的人,當聽見主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約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