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水(三) 九月九日
“帮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12:28)
帮助人的和治理事的,也是神在教会中所设立的,他们得了圣灵的充满和能力。在使徒时代,使徒也作过治理事的,帮助人的。但他们被工作所缠累,对传福音的事有妨碍,他们就停止作这类的事工,他们要作更要紧的,就是见证基督从死里复活、是神的儿子。
他们说:“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在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爲事。”(徒6:2-4)他们选出七个人,使徒爲他们祷告,按手在他们头上,这七位弟兄就是治理事的,帮助人的。他们不是世人中帮助人的,治理事的,他们是基督的肢体,教会离了他们也不行,使徒虽然有能力,也办不了这麽多的事,帮助人的,治理事的,维持教会生活上的秩序,在建立教会上有很大的贡献。
如保罗所说:“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林前12:20-21)“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幷且各自作肢体。”(林前12:27)我们更看出帮助人的、治理事的在教会中的重要性。
教会中帮助人的、治理事的也必须有好名声有好行爲,是被圣灵充满的人。当然,每一位教会中的肢体,都可以作帮助人的、治理事的、传福音的,但他们不是专职来作,专职的人是神设立的。
保罗又说:“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爲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爱人不可虚假,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