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15節,作者進一步解釋,誰是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第一個提到的就是亞伯拉罕,他是所有猶太人都知道的,他是神第一個呼召的人,神與他立約並應許他的後代將如海沙那麼多。(創12,15,17,22章)
神應許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之約):1.後裔將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2.神將賜給他的後裔迦南流奶與蜜之地。3.神應許他的後裔必要成為大國,且國度將要永遠堅立。4.神應許他的後裔,要成爲萬民得福的管道(創22:16-18),這一切應許都成就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我們在此看到神的信實永不改變,亞伯拉罕憑著信心恆久的忍耐,而得著神所應許的福分。
6:16-18節,神以起誓來堅定祂所應許的。古代的人爲了要了結各樣的爭論,就以起誓爲實據。神與我們之間幷沒有爭論,神爲了讓人知道,祂的應許是一定會成就的,就以起誓的方式給我們一個保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此處是指兩個神的屬性:1.祂的旨意是永不更改的,是指祂的救恩計畫是永恆不會更改的。2.神的應許必定成就,祂是不能說謊的,神是信實無偽的。神更是勉勵我們:1.我們因著信靠耶穌基督(我們的避難所)而能罪得赦免,2.我們應當持守擺在我們前面的指望(得到救恩的成全)努力前進。
6:19-20節,「這指望」就是指救恩的成全。「靈魂的錨」是指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幔」是指通往至聖所的幔子,這幔子在耶穌基督爲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時,已經裂開,爲我們開了一條路,使我們可以與他一同進入至聖所,在至聖所內享受與神同在的美好,禱告敬拜神。我們對耶穌基督救恩的信靠必須是穩固堅定的,這樣才能得到神所應許的一切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