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教義(4.07)

印記和憑據

聖靈的印記(林後1:21-22,弗1:13-14,弗4:30)

印記的功能和目的:
1.證實、鑒定或證明某物(約3:33)
2.印記也會被用于表明所有權
3.印記會使被加上印的東西安全

聖靈作爲印記向其他人,也向我們自己表明了,我們是屬基督的人
聖靈對我們而言是一種保證,保證我們是上帝的子民和上帝的財產
聖靈的印記確保了我們的得救(羅8:38-39)

聖靈的憑據(林後1:22,弗1:13-14,林後5:5)

憑據的意思:爲了要買某物而需預付價錢的一部份,即定金或保證。
上帝把聖靈賜給我們作為憑據(羅8:23,弗1:13-14,林前2:12)
聖靈正是我們要得産業的憑據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