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導讀(1.08)

民數記導讀第八講 聖別的營地

進入迦南是全體以色列人承受的應許。進入神的應許,必須先要聖別,因此他們必須除去各樣的阻隔,努力的進入同心合意裡,使神要藉著他們所作的工,可以不受打岔而完成。神進一步把祂的百姓帶進分別為聖裡,好將他們建造成一個合一的整體,人與神合一,人與人也是合一。

一、潔淨 (民5:1-4)
屬神聚會的管治原則。神住在祂的百姓以色列人中間,要求他們本分上應有的聖潔,因為“這營是神所住的”。神是榮耀的神,—切不榮耀的事都與祂不相稱。因此,祂的居所,不能容讓邪惡。大痲瘋象徵著不潔淨的罪,漏症象徵著使生命枯萎的軟弱光景,死屍的不潔淨象徵著死亡的事實和影響,這些都是與神的性情不調和的,是神看為可憎的。神是聖潔的,神不能容忍罪,也不能容忍死亡,甚至是能使生命枯幹枯萎的事物,祂都不要它們出現。所以神命令一切不潔淨的人、事、物都要出到營外。神的百姓要維持神的同在,就必須付代價的保持潔淨,脫離一切與神性情不調和的事物,神的榮耀才會在他們中間顯出來,使他們可以活在神所賜的安息中,享用喜樂和豐富。

二、同心 (民5:5-10)
人與神的關係要準確,人與人的關係也不能含糊。神把祂的百姓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是要他們都在祂裡面合一。虧負人正好在同心的事上製造難處,破壞了神的見證,阻擋神計劃執行的後果。神要祂的子民脫離不同心,恢復和睦,分別為聖歸於神的合一也因此而顯明。神要求祂的百姓有這樣的認識,也要求他們有這樣屬靈的敏感。神的兒女在現今也該有這樣嚴肅的態度來生活,不要與弟兄過不去,否則就是干犯神、得罪神。

三、合一 (民5:11-31)
神重視貞潔,恨惡邪淫。不但明顯的罪,連隱藏的罪,神也審問。在這裡,特別提到了疑恨的素祭。這素祭對丈夫來說是疑恨的素祭(疑恨本身也是罪),對妻子來說是思念的祭,求神思念鑒察這件事,顯明她是否有罪。這丈夫帶妻子獻祭之律法的目的,為要妻子忠貞於丈夫;又預表教會當忠貞於基督(林後11:2-3)。疑恨的素祭和致咒詛的水,都是在律法下神給人的方法,去澄清人的疑恨,恢復神的百姓的同心合意、合而為一。
神鑒察一切的事,祂用各種的方法和安排,使百姓能全面的認識祂的權柄。享用在神的權柄中得著的平靜與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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