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导读第十一讲 当作活祭献给神
在民数记7章,以色列人借着奉献建立了与神之间的正常交通。接下来,神进一步的预备那些在会幕里服事的人,建造成为合神使用的人(民 8 章)。属灵的事不是只看外面所表现的,主要的是里面的属灵情形。
一、活在光中 (民8:1-4)
1. 点灯的方法-灯要向前面发光。
2. 经理的人选-神指示灯台必须由祭司经理。
3. 灯台的作法-这灯台的作法,是用金子锤出来的,连座带花都是锤出来的。
二、得着洁净 (民8:5-7)
所有要来摸神家的事物的,这个人必须要洁净。洁净利未人的方法分为三步:
第一步,用除罪水弹身上。表示主的救恩真道是洗罪的源头。
第二步,用剃头刀刮全身。这是表示神家里的工人当除去身上的罪。
第三步,洗净衣服。旧约律法中的水洗是表示真道的洁净。洗衣服,洁净自己:表示行为上圣洁。
三、完全奉献 (民8:9-22)
利未人在进入事奉以前,经过了—番洁净的手续,然后把他们当作摇祭献给神。这个活的摇祭的实意,就是这些作活祭的人活出神的旨意。
四、生命的服事 (民8:23-26)
利未人从二十五岁就要前来会幕任职,到五十岁退休。利未人在五十岁以前是在作事务上的事奉,五十岁以后从事务的岗位上退下来,不再办事了。事务的事奉是工作,真实的事奉是退而不休的,只有生命的事奉才是见证,因为生命的事奉是顺服神的权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