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1.01)

緒論

聖經的教導有兩個目的:1.使聽衆從字面上正確瞭解經文的真正意義,按原文的教導在機要真理上扎根;2.當我們瞭解了經文的本意之後,應將神的話應用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在信仰上扎根,認識真理,幷在生活上確實的活出真理。

腓立比書是使徒保羅在羅馬監獄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一封信,完成於主後62-63年間。這封書信的宗旨,是呼籲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姐妹們要同心建造教會。保羅重申,唯有當衆人願意同心建造神的家時,才能看見神的作爲,同心同行是使教會充滿喜樂的秘訣。

1:1節,保羅在信的一開始提到他和提摩太向腓立比教會衆聖徒問安。腓立比教會是保羅在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建立的教會,當安息日保羅在河邊開始講道的時候,主開了呂底亞的心,要她專心聽保羅講的話,接著她和她的家人都一同受了洗。後來保羅與西拉被陷害下在監裏,保羅和西拉唱詩贊美神,忽然地大震動,獄卒以爲保羅和衆囚犯都逃跑了,但他們却是一個也沒有逃離,這使得獄卒一家也因聽了保羅的講道而受洗。腓立比教會可能就是此時成立的。(徒16章)

保羅在信中自稱「僕人」,在原文這含有奴僕的意思,奴僕是沒有主權的,保羅視自己為耶穌基督的奴僕(林前7:20-23),重申自己是耶穌基督以重價買贖回來的(加3:10-15),所有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是主基督用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都是主的奴僕,應當完全的順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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