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四次
阿摩司在大地震前兩年傳講這本書的信息,百姓頑梗不理,神藉著先知阿摩司一一的指責他們,預告刑罰要臨到。
簡明的結構:
開端語:“耶和華如此說”;中間:“……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爲他……我却要……”;最後:“這是耶和華說的”。
八個宣告當中,有六個宣告是針對四周的鄰邦,兩個宣告是針對猶大和以色列。
“三番四次”:說明人的頑梗,還有說明神的寬容。
“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說明神的主權。神有憐憫,寬容了三次、四次,或者多次,但是最終神不以有罪的爲無罪。
“因爲他”:神責備這些列邦殘酷的、沒有憐憫、貪婪、搶奪、背約的行爲。
“我却要”:當時受害的人好像沒有力量來抵擋敵害者,但幷不表示爲害的人可以逃之夭夭,所有的惡行都沒有辦法逃避神的審判。
神審判外邦,神也要審判他的百姓,因爲祂是全地的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