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书信目的
A. 约翰一书
插入的话﹕书信的目的(约翰一书2章12-17节)
(2章12节)罪得赦免是基督徒所共有的基本经历,因着有这共同经历的基础,约翰才能写信与他们交通。
(2章13节)约翰将基督徒分为三个阶段﹕(1) 父老;(2) 少年人;(3) 小子。这是每一个信徒对神的基本认识,他认识的对象没有改变,但在他认识父的过程中,他属灵生命慢慢长进,他就有争战得胜的力量,等他真正老成时,属灵生命到了成熟阶段,他还是认识同一位父,可是他所认识的就是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对道成肉身而来的耶稣基督的认识是完全的。
(2章14节)这段经文让我们相信约翰可能写过其他的书信给父老和少年人,而且针对他们属灵知识的不同,讲不同的事情;对父老在于他们对主的认识,少年人指他们真正的胜过那恶者,胜过恶者乃是因为把神的道常存在心里。诗篇119篇9节说,“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是要遵行你的话。”此处以属灵争战,藉与主交通、从神得力来胜过恶者、胜过肉体,遵行神的旨意。
(2章15-17节)解释少年人属灵争战的经历,遵行神的旨意就是争战的问题。这里说到争战的对象是那恶者,争战的内容与范围是世界与世界上的事。约翰所说的世界是指整个世界结构系统制度而言,世界上的事则指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这些属灵争战不是我们可以看见的仇敌,而是在灵界看不见的。
(1) 肉体的情欲﹕少年人在肉体上常不易控制,保罗也说一个人到了适婚年龄就应当结婚,以免犯罪。
(2) 眼目的情欲﹕指喜欢看美好的事物,这也是一种情欲,眼目会接受外面的资讯而成为里面的享受,如黄色书刊、网站。
(3) 今生的骄傲﹕指对个人的名利得失、对别人口中的称赞的看法。约翰指出世界与神是对立的,所以叫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这些都不是从父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