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4:13~18
第十六課住在神裏面
約翰一書
住在神裏面(約翰一書4章13-18節)
約翰一書一面抵擋異端,一面講真正的經歷。當時諾斯底學派不相信神會真正成為人,所以約翰一書雖然表面上講與主交通,從經歷中來教導,但真正目的是處理異端的問題。
(4章13節)聖靈在我們里面的感動與一切作為,使我們有知覺,讓我們知道我們可以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們里面。
(4章14節)父差子來做全世界所有罪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翰福音20章31節)。
(4章15節)所有的真理是整體聯貫不能割舍的。在你說神就是愛的時候,你必須同意神的愛是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顯明出來的。
(4章16節)住在愛里面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約翰福音15章主耶穌講葡萄樹跟枝子的關係,講到三種同住﹕(1) 住在主里面,(2) 住在主的話里面,(3)
住在主的愛里面。
(4章17節)神的愛經過我們的相信接受,就在我們里面得以完全了。愛有它的表現、動作,愛有它的對象,這對象接受了,神愛的目的達到了,所以是完全的。並且神的愛本身也是完全的。一個人行在公義、光明中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神的愛超越審判,因為愛是向審判誇勝。
(4章18節)從經歷里講,當你和一個人相愛的時候,當中就沒有猜忌顧慮;基于彼此信任,愛是完全把自己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