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5:5~12
第十八課 真理的見證
約翰一書
真理的見證(約翰一書5章5-12節)
貫穿整本約翰一書的真理就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句話是當時抵擋異端最有力量的真理。
(5章4節)世界代表一切反對神、看不見的屬靈系統,它霸佔人的心,就是基督徒明白的﹕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今生的驕傲。
(5章5節)信心不是隨便的信,而是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5章6節)“水”指耶穌基督在約旦河受洗的水里,那時聖靈仿佛鴿子降在祂身上;“血”指的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藉著水和血而來,不是單單指祂道成肉身生下來的過程而已,也不僅是個歷史事件,更是指祂一生的表現、一生的意義。
(5章7節)祂從一生下來就是神的兒子,是基督,祂受浸的時候,聖靈指明祂是神的兒子,祂在肉身中說話行事,直到為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聖靈都同樣作見證。
(5章8節)聖靈、水和血都歸于一,就是說這三個所作的見證是一樣的,同一個內容、同一個重要性。
(5章9節)聖靈、水和血都不是人的見證,是神的見證。當然我們可以領受人的見證,舊約的原則是憑二、三個見證人就可以定準。
(5章10節)當我們明白救恩的道理,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用聖靈、水和血為祂的兒子所作的見證,就存在我們心裏。
(5章11節)神永遠的生命在祂兒子里面,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就把神的生命顯給我們看了。
(5章12節)外面的表現不足以斷定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生命,有沒有生命在于有沒有神的兒子。我們的信心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就是約翰、彼得、保羅所傳的信息,也是今天你、我竭力所傳的信息,叫別人能領受我們的見證,也能夠領受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