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题: 基督徒内在的生命表现
生活教训(二):基督徒的生命表现
一.存慈怜谦卑的心,并要同心(3:8)
总而言之,你们都要同心,彼此体恤,相爱如弟兄,存慈怜谦卑的心。
此处以“总而言之”承上起下,说到整个教会的人际关系也是彼此顺服的印证。“慈怜”即关怀、同情之意,不仅在言语和行为上表现出来,更是注重内心的意念。“谦卑”即骄傲的相反,即在言语和行为上看别人比自己强,以别人为重。
二.不以恶报恶,倒要祝福(3:9-12)
1.旧约标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9]不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倒要祝福;因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
旧约申命记中记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标准,是用来警戒对他人的粗暴行为。到了新约,这个标准提升到“倒要祝福”,因为基督徒是蒙神拣选以承受福气的,你要有祝福就先要祝福人。
2.诗篇34篇:祝福
[10]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
[11]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
彼得引用诗篇34:12-16来说明,你若不以恶报恶,而是到处去祝福人,那么你就可以承受祝福。神对亚伯拉罕也是如此说:“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创12:3)诗篇34:12说“喜好存活,爱慕长寿,得享美福”,其中“喜好存活”与“爱慕长寿”合起来,即是热爱生命,得享有祝福的生命,这生命是从神而来的。要生命满有祝福是有条件的:
a.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这是指言语上的。
b.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这是指行为上的表现。
我们在言语和行为上的表现,就是我们得祝福与否的根据。我们不但要去行,且要专心一意的去行。
3.神的公义
[12]因为主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惟有行恶的人,主向他们变脸。”
基督徒其中一个祝福是神垂听我们的祷告。这节经文与3:7相对,若你们家庭和睦,神必垂听你们的祷告,就是说神必祝福这个家。彼得再次申明,惟有言语行为合神心意,神的祝福才会临到;对那不义之人,神就会变脸施审判。
三.热心行善,为义受苦,传扬福音(3:13~4:19)
1.为义受苦是有福的
[13]你们若是热心行善,有谁害你们呢?
[14]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
当我们的言行都合神的旨意时,神就赐福给我们,垂听我们的祷告。虽是在苦难中,但有神的同在,就不怕人的威吓,也不惊慌,因为基督徒有神所赐的生命,这是人不能夺去的福气。
2.心里尊主基督为圣
[15]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即是圣洁的表现,谨守自己的言行,不使主名蒙羞。“心中的盼望”即盼望神的应许得实现,包括得天上不朽坏的基业。此处也含有另一个盼望,就是有人来问你所盼望的为何,你就借此机会向人传福音。“常作准备”即我们随时作好准备,一有人来寻问,就可以马上回答,而不是等问题来了再去准备。神要我们随时谨守神的旨意,并为神传福音。“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当我们心中敬畏神,我们在回答别人提出的问题时,言行态度上就会表现出温柔的样子,使言行合一。
3.无亏的良心是作见证的能力
[16]存著无亏的良心,叫你们在何事上被毁谤,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诬赖你们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觉羞愧。
有“无亏的良心”,是因我们活在神面前,蒙神保守,言行讨神喜悦,这样我们就可以为主做见证。“被毁谤”是指受到言语上的攻击,被“诬赖”是指行为被诬陷,基督徒所受的逼迫即这些。但若基督徒有好品行,那么那些逼迫我们的人,良心就会受神的灵谴责而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