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書信系列(2.07)

彼得前書 4:12~19

講題:  審判從神的家起首
二.一般勸勉(為受苦、受試煉)(4:12-19)
彼得將今日受苦與將來審判連在一起,借此再激勵寄居客(信徒)為基督受苦。
1.不要以試驗為奇怪,倒要歡喜
[12]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
[13]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
[14]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15]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16]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a.是“親愛的弟兄”──不是“你們”
彼得在書信中用“你們”稱呼信徒,帶有權威性;保羅在書信中用“我們”稱呼信徒,帶有親切感。但在此處彼得用“親愛的弟兄”稱呼信徒,顯示收信者與他的關係有一種親柔感。
b.火煉的試驗(4:12下-13)
經文中“非常”兩字即表示這是不尋常的試煉。彼得在書信中一直提到,在受苦當中也要喜樂,因為我們是有盼望的寄居客,並且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參徒5:41)。保羅在提摩太后書2章中也提到,他與基督一同受苦,將來也要與祂一同顯現,一同得榮耀,因為神是信實的。這即說明基督再來時,我們要與祂一同得榮耀,因此我們也要歡喜快樂。彼得一再提醒信徒,在受苦時,在非常試煉時,要有榮耀的盼望,並再次肯定基督的再來。
c.為基督之名受辱是有福的(4:14)
前一節彼得說到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在非常的試煉中要有榮耀的盼望,使我們能忍耐試煉,等候基督的再來;這段經文則說,“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這是彼得領受耶穌的教誨而發出的勸導,彼得以自己的經歷(參徒5章)來勸勉各地的信徒。
“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在福音書中,耶穌說:“我要差遣聖靈住在你們裡面。”(參約14:16-17,14:26,15:26)使徒行傳記載聖靈在五旬節降下,那時彼得第一次感受到聖靈。彼得在這里強調“常住在你們身上”,表示聖靈是不會隨意變遷的。
d.不要為作惡受苦(4:15)
就法律觀點而言,作惡受罰受苦都是罪有應得的。神是賞善罰惡、是公義的神,若我們是因為作惡而受苦,就不算為主受苦。彼得勸信徒不要“好管閒事”,因為好管閒事常會惹禍上身,遭受苦難,這也不是為主受苦。
e.要為作基督徒受苦(4:16)
這是彼得的經歷(參徒5章),耶穌告訴門徒:“你們要為我的名被人恨惡,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官府”,人們如何逼迫耶穌,也要如何逼迫信徒(參太10:21-22;路21:17);這說到基督徒為傳道而受苦,且歸榮耀給神。
2.審判從神的家起首
[17]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18]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啟示錄中記載神對全地施行審判,但在審判世人之前,要先審判教會,好教世人無話可說,知道神是公義的。審判也是對基督徒的潔淨,將來所有信徒都要在神面前受審,到時那些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面臨極大的危機,這也是對世人的警告。
3.要一心為善,恆常信靠神
[19]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彼得說,惟有按神旨意受苦,且專心持久遵行神喜悅之事的人,因為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信實的創造主,所以在他遇到苦難時就能恆常忍耐。這與保羅在羅馬書12:1所說相同,將自己當作活祭獻給神是神所喜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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