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3.02)

哥林多前书 4:14~21

  • 4.要有好的生活榜样(16节):保罗指出一个属灵的父亲要有端庄的生活榜样,使他的儿女愿意顺服他的教导(提前34-5)。保罗也要求他属灵的孩子效法他的生活,一个真正属神的仆人才敢这么说。(太1129,腓317,帖前16-7,提前116,彼前53

 

  • 5.要教导属灵的儿女(17节):保罗让提摩太到哥林多教会去,是要哥林多教会的信徒看到提摩太是如何的效法保罗的生活榜样,以提摩太的生活见证来教导哥林多教会的人,效法保罗在神的真理教导与生活行为的一致,看到保罗言教与身教的合一。

 

  • 6.必要管教属灵的儿女(18-21节):保罗指出一个父亲应对那自高自大,不顺服且骄傲的孩子与以适当的管教,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有许多的假师父他们对保罗加以诋毁,使有些信徒就自高自大不顺服保罗的教导,因此保罗严厉的责备他们,纠正他们的错误观点,这都是出于对他们的爱(来125-8)。保罗也指出若神允许他必再到哥林多教会,并要察看他们的生活是否合乎神的教导。“权能”是指信徒在生活中顺服神的见证。保罗也问哥林多教会是要保罗带着严厉的管教来察看他们或是以温柔的爱心到哥林多教会,这是由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以生活见证来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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