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3.10)

哥林多前書 6:12~20

保羅教導信徒生活的兩大原則:1.凡事都要能益己,益人並榮耀神。2.凡是會成為惡習的事,會損害我們心靈的事都不應該做。

  • 13-14節保羅糾正哥林多教會中諾斯底學派的思想,保羅強調我們吃食物是為了使身體強壯,但將來在神的國度中,食物與肚腹都不再重要,我們身體是為了要榮耀主的,因此不能隨意的對待,而我們現在的身體是不能進神的國的,等主再來的時候,神要改變我們的身體,使我們的身體有永恆的價值(林前1550-54)。

 

  • 15-20節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他們若污穢了他們的身體,將有下列三種結果:1.褻瀆神,因為我們是基督的肢體,我們應聽主的指揮,按主的旨意完成主的心意,發揮教會的功能,怎可將身子與娼妓聯合(林前1227)。“成為一靈”是指我們與主同為一靈(約1418-2315471720-23)。2.淫亂是影響我們心靈與身體最深的罪行,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逃避,遠離誘惑。3.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神的靈住在裡面,任何使身體污穢受損的事我們都不可行(林後616)。我們要保守我們的身體為主所用。

 

  • 20節保羅提到我們的身體是主耶穌基督以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身體的主權是在主(彼前118-19)。所以我們要用這身體為主而活,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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