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3.12)

哥林多前书 7:1~7

接续上一讲神建立婚姻关系的原因:

  • 4.为了见证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弗522-32)。在弗522-24节保罗教导妻子要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乃是指丈夫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的代表,丈夫对家庭的责任,就是带领一家人亲近主,爱主,他将来要在神的面前交帐的。弗525-32节保罗教导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命,这是指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这是一种:A.牺牲的爱(v25),B.使妻子在神面前圣洁的爱(v26-27),C.使对方满足的爱(v28-30),D.是永不分离的爱(v31-32)。

  • 5.为了防止淫乱。

  • 3-4节:在当时的哥林多教会有禁欲的思想,保罗教导他们已有婚姻的夫妻不应再过独身生活,因为神所建立的婚姻关系是神圣的,配偶之间有责任彼此一同维护这个关系。“用合宜之份”与“主张自己身子”就是指夫妻应彼此尽责任,互相亲爱,维系婚姻关系,满足配偶的需要。不可以此关系为要挟或拒绝夫妻关系。

  • 5节:保罗指出若夫妻要分房必须双方同意,这分房的目的是为了祷告,以后仍然同房,不可给撒旦有机可趁,受诱惑而淫乱(彼前58)。

  • 6节:保罗指出婚姻关系是男女双方决定的,只要合神的心意就好,因为单身或结婚都不应影响我们属灵生活如何。

  • 7节:保罗从事奉神的自由观点而言,单身或结婚都是神的恩赐(林前732-35,太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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