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2:3~6
神的愛使人活
- 上次講了兩種沒有靈的光景。這裡第三節開始講第三種光景,就是“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邪靈。這邪靈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違抗神的旨意,做違抗神的選擇。他們被稱為“可怒之子“(2:3)。這種人被三種仇敵控制:世界、撒旦和私欲。在世界的引誘下順服世界,思想受撒旦控制,行為按老我的私慾去做。
- 因此信與不信的人活在兩個世界。不信的人一直受到三種敵人的攻擊,聽不懂神的話。向他們傳福音,他們聽不懂是很自然的事情。神的靈要先在一些人的身上做工,行神蹟,叫他們活過來。這就是神的救恩。沒有得救是死的,神的豐富的大愛和憐憫使人得救。
- 神的愛是什麼樣的愛?約15:13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神的愛是“捨命的愛”,是豐富的憐憫,是無可比擬的,是超凡獨特的愛。先是在十字架上死,叫我們在信心裡與祂同死,又同活。這是奇妙的不可思議的救法,是神的救贖法。
- “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