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5.02)

以弗所書 5:3~7
基督徒不該有的言行 
以弗所書第五章第三節講三種基督徒不該有的行為,如淫亂、污穢和貪婪,是變質的愛。淫亂跟污穢、愛色、貪婪、愛財,這種愛是自私的,是佔有。
淫亂指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是最可怕的罪,神對此極端痛惡。是犯在自己身上,去不掉的。要極端小心,靠主的恩典避免。污穢指一切不潔淨的行為言語思想,包括性上的不潔淨。表現在姦淫跟污穢。貪婪是貪多的慾望,永遠不滿足的慾望。不考慮已有的是否夠,貪欲更多。是自私的行為。(對基督徒在財務方面應有的態度和行為可參見提前6:6-21。)此三種事情提都不可提,方合聖徒的體統。
第四節是言語上要注意的事情。言語表達心中的光景,言為心聲。太15:11說:“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三種話不該說:淫詞、妄語、戲笑的話。淫詞是淫蕩的話,妄語是沒有意義的廢話,戲笑的話是不正經的、雙關影射,污穢下流的話。基督徒總要說感謝的話,感恩的話。講出來的話帶著和氣慈祥和鼓勵。但也不應過分,一口一個感謝主,其實沒有從心裡發出的感謝,反而是不好的見證,是褻瀆神的話。
第五節說有以上三種行為的人在基督和神的國度裡無分,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基督和上帝的國有四種意義:1.神的旨意暢行的地方;2.完全得救的狀況。(待續)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