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5:22~24
妻子當順服丈夫
上次談到第5章21節裡“敬畏”,是敬愛加畏懼,信徒在主裡敬畏神,彼此順服。神的恩典在敬畏神的人身上。神對不敬畏他的人是如何對待的?從瑪1:6-8可以看出神如何責備那種不敬畏神的人。今日教會許多人不敬畏神,不尊重神的僕人,不愛慕神的話語,不愛弟兄姊妹。
但是既然要彼此順服,主人如何順服僕人,父母如何順服兒女?丈夫如何順服妻子?順服的意思,不是要倒過來聽命的意思,而是不用權柄壓服僕人、兒女和妻子,逼他們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情,是用自己既有的權柄來建立對方,讓他們在心靈身體都得到益處,而不是去加強自己的權利。
5:22-24講妻子當順服丈夫(沒有任何不平等的意思在內)。但現在有人認為不合情理,是過時的教訓。實際上神的話是沒有時間性的,要毫無條件地接納。現在有一群“姊妹解經家”在男女關係上做“研究”,要改變聖經的解釋,把現代心理學跟神的話摻雜起來,鑄模成一套她們認為合情合理的理論。這其實就是不信,很可怕。神用基督跟教會的關係,來比較夫妻的關係,這是何等尊貴聖潔的關係,是何等抬舉神的兒女!在回教社會裡,女子根本沒有地位,只是男人的財產和玩具,出門要帶面紗。聖經的教導是何等合乎人情!
聖經教導男女平等,在神的創造裡人人平等,一切有條有理。妻子順服丈夫的意思,是在家庭內有一個次序,按神造男女的次序,男的強壯易帶頭;神造女人,也在女人裡面放了一個女子的性情(下次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