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6.07)

以弗所書 5:28~33
不可分離的愛
丈夫愛妻子有四種特色。前面講了第一和第二種。5:28-29是第三和第四種:
3.愛妻子如同愛自己(5:28-29),是指要追求靈命的高峰。丈夫要在物質和心靈上都供應妻子,不僅要使家庭豐衣足食,也要滿足妻子的感情、心靈需要。有時妻子對心靈的需要更為盼望,卻常常未得丈夫的滿足。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如同一盆花,要好好培養,不斷地維持。
4.不可分離的愛(5:30-31),如同基督跟信徒的親密關係,這是生命相連的關係。丈夫跟妻子“連合”這個詞有一個特別的意義。神將兩人連合在一起,如同用強力膠粘在一起,從此不可分,成為一個人,一切都是“我們的”,沒有任何隔閡和秘密。銀行的戶頭財產都應該是兩個人的,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這樣的觀念可以讓夫妻永遠連在一起。
多妻制、婚外情都是違反神的初意和原則的,教會絕對不可以同意夫妻離婚,是千萬不可以做的事情。
我也最恨惡丈夫打妻子,這是最無恥的行為。今天許許多多男人在外最軟弱、最沒有丈夫氣的,在家卻動輒動手打妻子,是很羞恥的一件事情。
5:32是神鄭重聲明夫妻關係最神聖、最重要的一面:見證基督跟教會的關係。說明神對夫妻關係的看重,我們應該要重視夫妻關係的見證,注意自己的婚姻生活。
5:33是結論,是對夫妻關係簡單扼要的見證。丈夫凡事要以妻子的最高利益為目的,讓妻子享受婚姻的美滿與甜蜜,感到滿足、幸福、驕傲。讓旁人看到原來基督愛教會就是這樣一種愛的方法。妻子也當敬重丈夫,尊重他,知道神的心意是讓丈夫在家裡做頭,代表基督的形象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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