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6:1~4
父母跟兒女的關係
丈夫都當愛妻子,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這是丈夫和妻子關係的總結。
跟妻子相處的時候要深切了解妻子的身體、生理和心靈狀況和個人特性。女人在體質上比男人軟弱,不可欺侮和有無理的要求、虧待她,因為她與你一同承受基督的生命。丈夫和妻子要彼此敬重順服,這樣的婚姻才是榮耀神的婚姻。但這種關係的婚姻在教會裡現在很少很少。不信的人認為是順服丈夫是大男人主義。
6:1-4講父母跟子女的關係。兒女指各年齡層的所有兒女。
兒女對待父母的態度和行為是對主的責任。要聽從父母,孝敬父母。耶穌就是很好榜樣(路5:11),他沒有忘記自己地上的責任,順從父母。中文翻譯比英文好,翻譯成聽從,不但是順從,反映行為和態度。今天子女不聽父母,更不用談從。聽從是理所當然的。父母講的話不一定都有道理,要向父母解釋,態度上要尊重。
在行為上聽從還不夠,還要孝敬。這是裡面的心思跟想法態度。這裡的孝敬與中國古代的教訓相近,雖不是天道,但也不可不聽。孔子有些說法確實有一點道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