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1.08)

以弗所書 2:8~10
在1-7節中保羅指出,我們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被罪轄制的,我們是活在神的憤怒之中的可怒之子,就屬靈生命而言,我們是死的,然而因著神的恩慈與憐憫,神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使我們活過來,我們的生命得以改變,我們得與基督一同復活,站立在神的面前,幷且一同坐在天上,成爲神天國的子民。
8節與5節同看:保羅教導當我們死在過犯罪惡當中時,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就是救恩,是神白白賜給我們的,信是我們對救恩的接受與回應。
「得救」在原文中是一個完成式,在新約中,得救有非常豐富的涵意,它既是現在進行式(林前1:18),我們現在就是在經歷神十字架的救恩,因耶穌基督十字架的大能,我們時時在經歷神過成聖的日子。也是未來完成式(羅5:9),在將來的審判臺前,神不會將祂的憤怒降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已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罪得已赦免,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了。8節中得救是一個完成式,我們是蒙恩得救的人,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拯救大能,使我們可以勝過魔鬼撒旦的勢力,活出一個榮耀神爲神做美好見證的生活。
這得救是神所賜的恩典,不是靠人的行為能力能得到的,而是因著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的救贖大能(羅4:4,11:6)。「信」不是我們的功德,也不是我們的功勞,完全是與行爲無關的,人無法靠行律法與好行爲得救,救恩乃是神的憐憫白白賜給我們,我們只是回應神的恩典,接受神恩典。
我們是神所造的,神造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行善。此處要注意的是,神要我們有好行爲,但我們不能靠好行爲得救恩,因爲我們本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是神的恩慈使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大能,使我們活過來,所以說我們本是神的工作,是在耶穌基督裏造成的,因著耶穌基督使我們的生命得以改變,使我們能活出聖潔的生活。
從第二章開始保羅就指出,我們本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祂使我們活過來,我們原本沒有活出合神心意的聖潔生活,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憑著信心接受神的救恩,使我們得以與基督一同復活,我們的生命得到改變,使我們能行出神預先爲我們預備要我們行的聖潔公義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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