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系列(1.10)

提摩太前书5:17~6:2


今日讲题: 教会中的长老及仆人(奴仆)


· 今天讲的教会人事是长老及仆人(奴仆)。长老是教会中的领袖,对于教会有很大的责任。对长老的态度,应是尊重和感谢。长老多身兼治理及教导教会的责任,我们应尊重长老治理的职份、权柄,聆听、顺服神借着他们给教会的教导,此外,亦应在实际生活上供应他们。


· 对长老的控告必须有至少两三个人作见证才接受调查。若长老经证实犯罪而又继续留在罪中,拒绝悔改,则应公开在众人之前责备。如此作目的是凭著爱心,盼能悔改过来。


· 当处理这类的事,我们不应持有成见或偏心,当以恐惧战兢的态度,谨慎处理,否则,他日如何在神面前交代?


· 按立长老不可仓促成事,需谨慎考虑,细心处理,免铸成大错,既在别人罪上有份,亦不能保守自己的清洁。


· 罪有明显的也有隐藏的;善行亦是如此。我们不要只看到人的罪、负面的,就灰心失望,也要看在教会里,许多人有善行,这些善行也是不明显的,但终究会显明出来。这些都要成为我们极大的鼓励。


· 当时教会成员中不少是奴隶。保罗并不赞成当时社会的奴隶制度,只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里,要靠这个制度,社会经济体制才能维持,所以是不得已的作法,是不合适的作法。在教会的历史上,基督徒在废止欧美奴隶制度上,都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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