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 2:14~15
- 14節保羅指出,神救恩的代價與結果是什麼?救恩的代價就是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命,成為我們的贖罪祭,結果就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用祂的話語使我們得潔淨,得成為神的子民,行各樣的善事。(羅:6:5-7,可10:45,林前6:19-20,加2:20)“熱心行善”是神對神兒女的心意,也是神兒女在世上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藉神兒女榮耀神。(弗5:25-27,2:10,太5:16,48,申26:18-19)
- 15節是保羅對提多的提醒與鼓勵,也是對所有傳講神話語的人的提醒與鼓勵。保羅指出,一個傳道人的話語是帶有權柄的,他們的權柄是來自於神的話(多1:9,2:1),因此每一個信徒都應當順服傳道人的權柄(羅13:1)。“這些事”是指保羅前面的教導,有關傳講福音與過聖潔生活的準則。保羅教導提多,要用各等權柄將神的福音與聖潔生活準則向信徒講明,使人明白神的真理,又要勸誡人,使人相信神的真理,最後還要責備人,就是要使人順服神的真理。“不可叫人輕看你”,是說不可使人因反抗傳道人而反抗順服神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