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1.03)

加拉太書 1:11~24
這段經文中,保羅強調他所傳的福音是從基督而來的,並有其他使徒的印證(弗3:1-6)。保羅同時強調,假師父所傳的是人的知識,而非從神來的啟示。在新約聖經中,有些啟示是直接由基督來的,有些是由其他使徒間接而來的。(約14:25-26,徒2:42)
11-12節保羅指出,他所傳的福音是直接從基督啟示而來的,不是從人領受的。
13-14節保羅進一步的指出他得救之前的光景,他本是一個殘害逼迫教會的人,他以他所受的教育與家世爲傲(徒7:57-60,9:1-2)。此處“祖宗的遺傳”,是指法利賽人所訂的律法超過了神的誡命。(太15:1-6)
15-16節保羅強調神的揀選與救恩。神揀選保羅做外邦人的使徒,並在恩典中呼召保羅,神又將耶穌基督的啟示放在保羅的心中(羅11:28-29),使保羅真正明白主耶穌降世救人與上十字架的意義,確實知道耶穌基督就是彌賽亞,就是神的兒子。因此傳福音不能不傳耶穌基督,保羅受此托付就必忠心傳講福音。
17節,保羅蒙召後到了亞拉伯與大馬色,期間大約有三年。這段時間保羅獨自與神相交,使他對福音的真理更加認識(徒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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