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1.07)

加拉太書 2:21 ~ 3:6
21節,保羅說到,若信徒可以藉著行律法而得以稱義,那主耶穌基督上十字架就白白犧牲了。
加拉太書3:1-4:31之總論:
3:1-5節,保羅以他本身得救的經歷來提醒加拉太人,3:6-4:31節以聖經的啟示來證明因信稱義。從3:6-4:7節,保羅以三個對比形式來說明真正的福音都是以信為本的。3:6-9真正福音;3:10-14假福音;3:15-18文約之事;3:19-22律法為何存在?3:23-29繼承人。
逐節說明:
1節,保羅責備加拉太信徒的同時語氣中帶有憐憫。“無知”是指他們沒有屬靈辨別的能力,而堅信人的話語。因為保羅已經教導他們真正福音的道理,但他們卻不知道如何用以分辨假師父的謊言。“活畫”,是指保羅已將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真理,很清楚明白的告訴他們。
2節,保羅詢問加拉太信徒受了聖靈,是因信基督耶穌的福音?還是因他們的行為?所有信徒都是因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受聖靈的。(羅8:9,16,弗1:13-14)
3節,保羅訓導加拉太信徒,既知道得救乃是靠著聖靈,爲什麽覺得自己可以靠著軟弱不完全的身體成全聖靈在他們身上的工作。“無知”是指他們的靈裡遲鈍,不能分辨福音的真假。
4節,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靠著肉體守律法受了這麽多苦的經歷中,還沒有學到功課嗎?
5節,保羅描述加拉太信徒與天父之間的關係。“行異能”是指神藉聖靈,賜給加拉太信徒抵禦誘惑的能力,使他們能過得勝的生活。
6節,保羅從神的啟示來辨明,神的救恩從起初就是從因信稱義而來的。保羅以亞伯拉罕為例,神因亞伯拉罕的信就稱他為義。(創15:6,羅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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